文档介绍:附件1:
2016年度慈溪市“青年文明号”新申报表
岗位名称
成员人数
35周岁以下青年数
负责人姓名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创建规划
(另附)
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直属团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号·手”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新申报对象填写此表,请于5月20日前上报市“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2016年度慈溪市“青年文明号”复评申报表
集体名称
成员人数
35周岁以下青年数
负责人姓名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年度
□2012—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创建规划
(另附)
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直属团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号·手”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复评申报对象填写此表,请于5月20日前上报市“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
慈溪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称(技
术等级)
学历
备注
注:此表应与创建申报表一起上交;集体成员如有调动,应及时向市“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交调整后的名单,以便备案。备注栏中填写该成员在创建集体或单位中担任的职务。
附件4:
慈溪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及考核标准
评分项目
具体要求
规范工程
创建基础
正式发文成立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且由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党政负责人担任创建负责人。(出示相关文件)
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人数下限要求)。(出示集体成员花名册)
创建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出示集体成员花名册)
创建活动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出示相关计划、总结材料)
配设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员,定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监督评议、明察暗访等工作。(出示监察员聘任文件、监察工作记录)
本单位对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出示工作经费明细表)
团的建设
团的基层组织健全(有3名及3名以上团员的创建集体必须建团)。(出示团组织成立文件或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
团费收缴正常。(出示团费收缴明细表)
工作台账
台账各项内容真实、完整,图文并茂,能全面反映本单位创建过程。
亮牌工程
环境氛围
工作现场整洁、秩序井然。(出示场景照片)
争创集体: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牌匾;复评集体:在醒目位置悬挂“市级青年文明号”牌匾。(出示场景照片)
在醒目位置建有青年文明号或争创青年文明号的宣传阵地,做到集体成员、创建口号、创建标准、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上墙。(出示场景照片)
印制并主动发放和使用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出示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设有青年文明号意见箱(或意见薄),定期收集意见并做好反馈工作。(出示青年文明号意见收集反馈表)
精神风貌
创建集体成员能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得体,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给人亲切感,创建期间无重大举报投诉事件。(出示场景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团员青年应佩戴团徽,创建集体全体成员应佩戴与青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