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省卫生厅
鄂卫函〔2010〕29 号
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血友病
病例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单位:
为全面了解血友病患者基本信息和凝血类因子制品临床应用情
况,进一步规范血友病诊疗工作,卫生部决定建立血友病病例信息
管理制度。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制度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
执行。
一、建立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制度关系到血友病诊疗规范和凝
血类因子制品的供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
重视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工作,凡接诊血友病患者的医疗机构必须
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资料,不得瞒报、漏报。
二、指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为湖北省血友
病病例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我省血友病患者信息和凝血因子类
制品供需信息管理工作。
三、血友病病例信息资料由各有关医疗机构直接报省血友病病
例信息管理中心,其中同济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
南医院、武汉市一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
健中心 6 家医院用软件报送,其他医疗机构报送纸质表格。报送软
件及电子版表格可在国家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中心(中国医学科学
院血液病医院)网站()下载。
四、各有关医疗机构第一次报送时间为 2010 年1月25日前,
以后每月 5 日前报送上一月病例信息。首次填报血友病患者(包括
复诊患者)信息的,均填写《血友病患者初诊登记表》。
省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中心(协和医院)联系人:方云
电话:**********
传真:027-85726576
E-mail:fangyun01@
二○一○年一月十日
(政务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血友病信息管理通知
抄送:卫生部医政司,各三级医院,各采供血机构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 年 1 月 10 日印发
共印 1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