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
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财会电算化工作水平,根据铁道部《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专项规划》和《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遵循《铁路信息化总体规划》,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资源、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目标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逐步建立统一、科学、经济合理,并具有辅助预算、支持决策和办公自动化功能的财务信息网络系统。
第二章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制度
第四条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铁道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规定,精通本单位财务会计业务,计算机的能力要符合会计电算化上岗要求。
第五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本单位会计软件应用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会计师或计划财务部部长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主持拟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人员的分工和职责权限的落实。
第七条公司设置会计电算化岗位。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网络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员、财务信息管理员(成本)、财务信息管理员(工资)、安全管理员。各管理员按照铁道部信息化管理要求,具备相应资质。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计划财务部部长负责会计电算化的全面工作,享有财务软件的所有操作权限。
(二)财务负责人(电算主管):负责协调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运行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3>.负责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定和分配,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每个人员的职责;
,对工作的进度、数据安全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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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本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职责包括:
,确定本单位的系统应用模式;
、硬件、网络、数据库及财务软件的所有技术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软硬件的配置、更换、保管、维护和升级台账的建立健全和登记工作。
,负责服务器的硬软件资源分配,监控网络的运行;
,按财务负责人的书面要求,为其他人员分配使用权限,对财务数据的安全保密负责;
,负责进行数据的备份、恢复,重要数据要备份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并要定期进行检查、复制;
、升级等工作,事前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稽核:享有凭证审核、凭证记帐和结帐的权利,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对打印输出的凭证、帐簿、报表进行核对确认。
(五)财务信息管理员(成本):享有科目录入、科目审核和科目结转的权利;享有报表管理录入、修改的权利;享有查询的权利;享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操作权限。
(六)财务信息管理员(工资):对工资管理系统享有操作的权限;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具有操作权限。
(七)出纳员(安全员):对各类会计软件享有查询的权限,不享有修改的权限。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在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计划财务部部长负责监交。
(二)交接完毕以前的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由现任系统管理员负责。
(三)交接完成后由监交人员及交接的双方签字,并作为会计档案存档。
(四)移交清单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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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保管和升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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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交接内容应进行上机测试,确保交接质量。上述几项口令应最后交接。一旦交接,接替人员应立即更换所有口令,并开始承担系统管理员的所有工作。
第十条一般操作人员的岗位交接,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操作员口令及密码,会计数据媒体及有关资料、实物等。
第三章软件开发与实施
第十一条按照铁道部统一布署,使用铁道部统一推广的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公司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开发一些应用软件,必须遵守铁道部制订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系统开发完成后,须经过系统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