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办税务登记纳税户培训课程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地方税务局
办税服务中心
纳税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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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
一、知情权
二、保密权
三、税收监督权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十、陈述与申辩权
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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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纳税人的义务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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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申报期限
2012年长沙市地方各税(费)申报缴纳期限
月份
纳税申报期
税种
备注
1月
1-13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3日
1-18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201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8日
1-18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8日
2月
1-10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
3月
1-10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
1-15日
按季申报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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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申报期限
月份
纳税申报期
税种
备注
4月
1-13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征期内2-4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3日
1-18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2012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
征期内2-4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8日
1-18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
征期内2-4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8日
5月
1-10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
1月1日到5月31日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6月
1-11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一个工作日至11日。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
1-15日
按季申报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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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申报期限
月份
纳税申报期
税种
备注
7月
1-10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16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2012年二季度企业所得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一个工作日至16日。
1-16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一个工作日至16日。
8月
1-10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15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