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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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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西和顺正邦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处罚条例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为天,依法办矿”的原则,规范行为,奖惩并举,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推动煤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安全管理
井下巷道烧焊无呈报属违章指挥,处罚区队负责人500元、电钳工100元,未按呈报执行的处罚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员每人100元。
酒后强行入井或地面岗位酒后上岗者,处罚责任人100元,并培训学****5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精力不集中者,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在岗期间睡岗的,处罚200元,并培训学****5天,现场人员看到而不制止的,连带处罚50元。
在工作期间打架、辱骂领导者,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不按规定要求乘坐猴车者,处罚100元。
无故违规早出井者,处罚50元。
在充灯区走廊、主副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者,处罚50元。
未按规定交接班的,处罚责任人50元,处罚当班班长50元。
未请假无故旷工者,罚款50元;迟到、早退处罚30元。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或扰乱工作秩序,处罚50元,
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处罚责任领导50元,设置不合理罚责任者50元,消防器材超期、失效未及时更换罚责任者50元,随意破坏消防设施给予责任者离岗学****并处罚100元,将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它用的,罚责任者50元。
带班队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的,罚责任者100元。
在培训期间不认真听讲,扰乱秩序的,处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出入井前不接受检身者或扰乱检身秩序者,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停班培训3天,并处罚200元。
井下所有的牌板、压风自救箱及供水施救箱外表必须保持干净,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上级检查出供水、压风施救装置无水或无风现象,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凡出现违章指挥的,处罚责任人500元,停班(带家属)学****7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情节严重的按事故分析进行处理。
所管辖责任区发现脏、乱、差现象,一次处罚包区责任人100元,连带相关部室、区队主要负责人50元,两次以上出现的加倍处罚
随意损坏岗位各种簿册、表、报,每项罚责任者50元。
因受到“三违”处罚而无理取闹或有不法行为,罚无理取闹责任者300元,给予有不法行为责任者脱岗学****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不参加班前会接受安全教育者,一次罚款50元。
无故脱岗、串岗,给予责任者罚款50元。
上级检查提出问题,如第二次重复出现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200元,如重复出现3次的,责任人加倍处罚,并连带分管领导100元。
本部室区队人员出现一次****惯性违章的处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两次****惯性违章的,处罚责任人200元,连带处罚该部室、区队主要负责人100元,出现3次的,连带处罚该部室、区队主要负责人200元,分管领导100元,如同一个人出现3次****惯性违章的直接开除本矿。
不按规定着装、不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不佩戴上岗证上岗,罚责任者50元。
井下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否则严禁入井并处罚责任人100元。不能穿化纤衣服入井,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检身员50元。不会使用自救器者,处罚责任人100元。连带处罚培训负责人50元,未按规定要求佩戴甲烷便携仪者,处罚50元。
如发生轻伤事故,在分析中负直接责任的处罚300元,负主要责任的处罚200元,当班班长、区队长各处罚100元,当班跟班矿领导负当班安全责任,处罚200元,当班
安全员监管不力,处罚100元,连带责任、联保互保责任者处罚50元;处罚事故单位正职100元,连带处罚安监部正职100元;如本部室、区队当月连续出现2次轻伤事故的,正职处罚300元;副职处罚200元,连带处罚安监部正副职每人100元,分管安全的副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各处罚200元;发生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处罚300元;出现3次以上的,该部室、区队正职处罚600元;副职处罚400元,连带安监部正职300元,副职200元,分管安全的副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的矿长各处罚300元,事故发生单位的分管领导处罚500元。
如发生重伤事故,在分析中负直接责任的处罚500元,负主要责任的处罚300元,当班班长处罚100元,处罚带班区队长200元,处罚事故单位正职200元,当班跟班矿领导,处罚300元,当班安全员监管不力,处罚200元,连带责任、联保互保责任者处罚100元,连带处罚安监处正副职每人100元,分管安全的副总工程师及安全矿长每人处罚200元,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处罚300元,如连续出现2次以上重伤事故的,事故单位正职处罚1000元,副职500元,连带处罚安监处正副职每人200元,分管安全的副总工程师及安全矿长每人300元,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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