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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IPO案例案情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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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华谊兄弟IPO案例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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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IPO案例案情分析
一、你认为中国民营传媒企业上市的优势和劣势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解析:企业上市优、劣势分析主要是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及其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分析如下:
优势方面:
华谊兄弟IPO案例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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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IPO案例案情分析
一、你认为中国民营传媒企业上市的优势和劣势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解析:企业上市优、劣势分析主要是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及其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分析如下:
优势方面:
1、灵活的体制。民营传媒有灵活的体制,注定了它在意识形态上不会受到太多的干预和限制,会有自己足够的发展空间。
2、市场化动作。以观众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民营传媒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进行运作。
3、运营模式已现雏形。经过几年的市场洗礼,不服水土规模较小的民营传媒企业已经被淘汰,集各类服务为一体,民营传媒集团运营模式初现。4、政策日渐宽松。国家对民营企业进入传媒一种鼓励的政策。“充分调动国有、民营和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广播影视产业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真正面向市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比较完善的广播影视内容产品的生产制作经营体系。”
5、内容的巨大缺口。中衡。随着各级电视台频道的增加以及电视台实行制播分离,这一市场的容量将进一步扩大。同时,我国计划推出的数字电视付费频道将扩大到80个,并在2015年关闭模拟电视,届时数字电视的节目容量将增加到500套左右。数字电视的开播,将会进一步加剧节目内容的匮乏。
劣势方面:
1、同质化的问题。影视作品及娱乐节目选题、内容策划方面,民营传媒相互克隆的现象严重,缺乏原创的节目内容,同质化竞争的问题严重。民营出版业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2、融资困难。民营传媒业目前的投融资渠道不畅,企业的规模一般都较小,发展后劲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足。
3、政策因素。由于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于民营传媒企业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等均缺乏明确规定,民营传媒企业仍有不确定因素。有关民营传媒企业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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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尽职调查及推荐申报
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应当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保荐机构所作的判断与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3)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
组织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
(4)推介上市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持续督导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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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1、中国证监会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
2、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盈利预测(如有)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3、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律师事务所。审查企业的重大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查企业行为和中介机构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二)辅导及规范运作
1、辅导
按现行规定,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中辅导1年的规定已经取消,其他程序性要求不变,辅导期间授课次数应不少于6次、20小时。根据辅导工作的进展情况,整个辅导结束后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其中第四次备案可与《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合并。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拟发行公司的改制、运行情况及辅导内容、辅导效果进行评估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