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阳市红岩路经济适用住房A1地块14组(3标段)建筑节能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经济适用住房A1地块14组(3标段)
建设单位:贵州齐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贵阳市云岩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墙体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
墙面保温材料:玻化微珠、网格布、界面砂浆、抗裂砂浆
门窗材料:塑钢门窗、冷弯型钢、广东联塑、贵阳好德中空玻璃(5+6+5)
屋面保温层材料:挤塑聚苯板(25mm)
该工程为贵阳市红岩路经济适用房A1地块3标段(14组),建设地点为南明区红岩路,小区地块呈不规则地块,中间拟建市政道路把小区分为南、北地块,北低南高,高差约50米,本工程位于南区最南面。㎡,层高为3m,±,总高度为36m。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的依据:
1、主要法规:
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2、主要标准规范:
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01
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25-1995
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3、设计图纸
三、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流程
设计符合性审核
原材料选择
审查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进场验收,比照样品,签认报验单报验
巡查专用场地堆放情况
施工过程检查、验收,数据记录
检验批报验,签认报验单
施工质量竣工专项验收
检查施工质量管理文件
四、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主要内容
(一)技术管理措施的控制
1. 审核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 审核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的资质。
(二)材料设备控制
1. 审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2. 检查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应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 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5. 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
6.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7. 采暖与空调系统及其他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
(三)施工过程控制
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4. 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 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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