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平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
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镇资采【2017】GK-013
招标人:镇平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6
第五章设备采购合同(样本) 4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8
注:投标单位购取招标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招标文件有缺少份数、漏页或其他内容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领到资料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超过期限,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镇平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镇平县人民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平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镇资采【2017】GK-013
3、项目地点:镇平县人民医院
4、采购内容: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国产设备1个月,进口设备3个月
6、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7、预算金额:522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6 个标段
一标段: 1台
1台
二标段: 5台
1台
三标段: 1台
1台
1台
1台
四标段: 2台
1台
1台
五标段:椎间孔镜手术系统 1套
六标段: 1台
1台
1台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五)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函;
5、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六)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函;
4、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备注:(一)—(六)标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 不进行资格预审。
①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行:中县支行
②拟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发送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邮箱,中心查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