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把上海市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归入城市地域规划,使公共卫生间的规划、设计切合
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2条本标准合用于市区水冲式公共卫生间的规划和设计。县属城镇公共卫生间的规划和设计,也可参照履行。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把上海市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归入城市地域规划,使公共卫生间的规划、设计切合
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2条本标准合用于市区水冲式公共卫生间的规划和设计。县属城镇公共卫生间的规划和设计,也可参照履行。
单位内部使用和对外开放的卫生间,除按相关标准履行外,亦可参照本标准。
第1。、设计,除应按本标准履行外,尚应切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公共卫生间规划
第条在制订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地域规划和详尽规划时,必须将公共卫生间建设列
人规划。
。2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小区和旧城区住宅区、商业文化街、交通道路及火车站、
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旅游景点、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影剧院、菜场、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邻近,应建造公共卫生间。
第条公共卫生间的设置标准如下:
一、市区地域级中心以上的商业文化街,400~600m设置1座;其余市区道路,700~900m
设置1座。
二、旧城区按常住人口5000人左右设置1座;旧城区成片改造地域,每平方公里设置
3~4座。
三、新建小区内的地域级中心,每平方米公里设置6座;一般住宅区,每平方公里设置
3座。
第2。0。4条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一、旧城区内的公共卫生间,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10~20m2;
二、新建住宅区内的公共卫生间,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
5~8m2;
三、商业文化街、交通道路、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旅游景点邻近的公共厕
所,千人流感人口建筑面积指标为
2
2~10m;
四、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影剧院、菜场、集贸市场等邻近的公共卫生间,千人流
感人口建筑面积指标(按最高齐集人数
)为15~30m2;
2
第2。~100m为宜。
第2。
隔绝带.
条
新建独立式公共卫生间,外墙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
5。00m,并设置绿化
第2。,亦可建附建式。附建式公共卫生间应设在建筑物底层,并有独自出人口及管理室.
第条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地址,应切合卫生要求,便于粪便污水排放,易于寻找.
第三章公共卫生间设计
第一节设计原则
。1条公共卫生间的设计必须合用、卫生、经济、文明、雅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条在市区范围内必须建造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必须切合下列规定:
一、有能实时冲刷的专用设备;
二、便器(槽)排水口下方必须有存水弯;
三、采用关闭式的污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等。
第二节公共卫生间等级
第条公共卫生间的等级根据建筑设计标准和卫生设备标准的高低分为高级、三级,各类等级标准应切合表3。。(表见后)
一级、二级、
第3。:
一、高级:对外开放旅游景点、主要商业文化街邻近及其余特定地段;二、一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