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德州市中心城区2010年既有居住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为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城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中心城区城建计划的通知》(德政字〔2010〕15号)和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十一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创建低碳、宜居城市为目标,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和谐德州”的总体要求,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两侧、主要接待场所、商场、车站、景观区周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惠及民生。把改善居住条件,为民办实事作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的出发点,通过进行供热计量和围护结构改造,使居住建筑实现冬暖夏凉、隔音降噪,达到节能减排,提升品位的效果。
(二)注重实效,搞好结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要与改善城市面貌、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向太阳城大会展示示范项目相结合,确保改造项目出形象、出效果。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确定改造项目,要确保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实施节能改造。
三、改造条件
(一)符合国家改造政策和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改造后可继续使用20年以上、实现集中供热、10年内无拆迁改建计划、有节能改造潜力的居住建筑。
(二)管理单位清楚。住宅小区或独立居住建筑有明确的管理单位或机构,且管理单位或机构有进行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愿意牵头组织实施。
(三)位于市区重要位置。住宅小区或独立居住建筑应位于市区主干道两侧或主要接待场所、商场、车站、景观区周边。
四、目标任务
按照2010年中心城区城建计划,中心城区居住建筑综合节能改造任务为30万u,改造后达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建筑保温隔热性能明显增强,居住舒适度明显提高,外部景观整洁优美,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对建筑的墙体、屋面、阳台、地下室顶板、楼梯间隔墙等部位实施保温隔热、防水、防潮、装饰一体化改造;对原密封性、隔热保温、降噪性能差的外窗进行“推拉变平开、单玻变中空、通体变断桥”的改造。
(二)供热计量改造。对采暖系统实施“分室调温、分户可控、按热计量”改造,对热源及供热管网实施热平衡改造。
(三)屋顶平改坡改造。将平屋顶改造成坡屋顶,改善建筑物立面效果,增强建筑物围护结构屋顶部位保温隔热性能。
(四)安装太阳能供热水系统。改装、更换高效太阳能供热水系统,提升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水平,条件成熟的小区,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保障小区公共照明。
五、资金来源
(一方米45元,其中,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占60%,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控改造占30%,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占10%。
(二)示范城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太阳能供热水系统的改造升级,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改造的太阳能供热水系统进行补贴。
(三)市财政补贴资金。市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投资的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围护结构改造、安装热计量装置和管网改造。对列入平改坡范围的项目,在市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