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
依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
依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安排机制,使绩效工资安排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允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允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方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详细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嘉奖性绩效工资发放供应真实牢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需在公示期内书面对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嘉奖、发放嘉奖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安排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嘉奖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xx年xx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嘉奖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嘉奖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依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果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全部干部职工一年嘉奖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嘉奖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安排。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干脆打入个人帐户。
(四)嘉奖性绩效工资考核安排。
嘉奖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嘉奖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嘉奖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嘉奖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嘉奖性绩效工资安排的主要依据。详细计算方法如下:
干部职工嘉奖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嘉奖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安排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嘉奖性绩效工资安排状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嘉奖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嘉奖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须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须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嘉奖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