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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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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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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编号:浙F1-2008-1
●本示范文本及条文说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公开展示,供当事人阅读
●本示范文本制订后新发布施行的法律政策,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征询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建立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治理局
1
编号:浙F1-2008-1
●本示范文本及条文说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公开展示,供当事人阅读
●本示范文本制订后新发布施行的法律政策,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征询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建立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治理局
2008年12月8日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络: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络: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络: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3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品种号码
地址:   联络: 
【委托代理人】【     】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建立依照
出卖人以方式获得位于、
编号为的地块的建立用地使用权。载明该建立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商品房,【建立工程名称】【现定名】【暂定名】。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的依照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预售许可证号为;或者,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备案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情况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
4
第幢单元号房,或
。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
该商品房的设计用处为 ,属构造,层高。该商品房有阳台个,其建筑款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为。
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

该商品房【合同商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商定于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  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商定
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立物业效劳用房平方米,坐落,属于业主共有。
以下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能够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备、房屋,属于业主共有。
1、车位,。
2、车库,。
3、

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按照有关规定、合同商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治理的物业,不属前款
4
商定范围。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元。
     4、。
按照物业治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纳标准为元/平方米(以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该款项未包含在本条商定的总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商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
1、当事人选择【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商定面积发生差异,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