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床技能考试若干问题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附属同济医院
一、概述
1998年6月26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施医师执业考试。执业医师考试采用了理论知识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二种方式。
临床技能考试选用经过改良的多站考试法。
医师资格鉴定:由国家授权对医科毕业生进行以授予医疗执照为目的的医学考试。如我国进行的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承担的我国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评价范围:
认知领域(知识)-理论考试,笔试
精神运动领域(技能)-技能操作,操作、口试或
笔试
情感领域(态度)-难以量化,口试或试演(今年
起增加情感领域试题,即医德医风考核)
二、临床技能考试的范围、 原则及方法
医生的临床能力,应包括为进行临床实践所必须的一般技能和为完成某种特定临床工作所必须的特殊技能。临床能力的评价应着重于非认知领域的行为。是在系统观察的基础上对个人为完成临床实践所必需的能力进行测量。
(一)临床技能考试的范围
WHO专家委员会认为,医学教育中非认知领域的行为包括9项:
,向病人提出各种问题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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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部在1985年针对实习医生临床能力考核列出临床技能评价的项目共8项:
综合以上,临床技能考试基本应包括以下四方面:
,体格检查,接待病人,职业
行为道德等;
,如
心电图、X线检查、超声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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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决策的技能;
(二)临床技能考试的原则
:应尽可能结合临床诊
疗操作实际进行。
:考试要客观、公平、
可靠。
:注意对病人的保护性
医疗,取得病人的支持与理解。
(三)临床技能的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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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人-病人-应试者:直接完成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诊断、治疗决策及主考人当场提问口试等
优:直观、针对性强、实用性强
缺:难以达到标准化考试环境、病例
选择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