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2012.3.3三国杨帆.pdf

格式:pdf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12.3.3三国杨帆.pdf

上传人:你是我的全部 2015/2/2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12.3.3三国杨帆.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天司考名师讲义

国际货物贸易法

惯例:贸易术语
国际货物买
适用范围合同成立:要约承诺制度(基本同《合同法》)
卖法(买卖
公约
双方)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主要内容
违约救济(基本同《合同法》)


提单和海运单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货物贸国际货物运
易法输法(托承

收三方) 承运人责任

险别:承保范围
国际货物运
输保险(投
保被三方) 责任期间和除外责任


托收

国际贸易支
付方式(买信用证
卖双方和银
行之间)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1、国际贸易术语(性质属于国际惯例,当事人合意选用后构成合同组成部分)
《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 根据卖方义务从小到大分为 EFCD 四组,其中卖方义务最小的为 EXW(工厂交货),卖方义
务最大的为 DDP(完税后交货)
(2) 除了 EXW 和 DDP,其余的均为卖方完成出口手续,买方完成进口手续

六个常用的贸易术语
FOB、CIF 和 CFR
区别:
缩略语后港口名价格构成安排运输投保
FOB 装运港交易成本买方买方
CIF 目的港成+运+保卖方卖方
CFR 目的港成+运卖方买方

共同点:(1)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越过船舷
(2)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3)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
(4)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
使用时特别注意的事项:
FOB:两个充分通知: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CIF: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最低险(平安险)
CFR: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1 / 8
海天司考名师讲义

FCA、CIP 和 CPT
(1)货物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2)交货地点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
(3)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其余各方面 FOB 和 FCA、CIF 和 CIP、CFR 和 CPT 一一对应。
【典型例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了“CIP 汉
堡”贸易术语。下列哪一种说法符合该贸易术语的要求?(2005/一/41) B



,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特别注意:如果要使合同适用《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应在合同中明确表明。例如:CIF
(指定地点)适用《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 Incoerms®規則 2010)。

(1)将 13 个贸易术语减少为 11 个
《2010 年通则》用两个新术语:DAT 运输终端交货(……指定目的地)和 DAP 目的地交货(……指定目
的地)代替了《2000 年通则》中的 DAF、DES、DEQ 和 DDU 术语。
DAT 和 DAP 术语都规定需在指定目的地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