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导论:财政政策的
理论依据研究
第一节财政政策的理论依据
财政政策的理论依据,是制定财政工作指导方针、原则、制
度和措施所依据的基本原理。第一,财政政策的理论依据要解决
国家凭借什么来进行财政分配,分配的主体、分配的客体、分配
的范围、分配的形式、分配的实质性和一般性目的等一系列带有
根本性的问题。第二,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财政分配客观
规律认识的深化,而且对于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
体制的一系列改革,从理论上作出说明,为改革实践提供指导,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财政政策的理论依据,是人们对财
政分配客观规律即财政分配关系的认识和总结,用以指导财
政分配活动符合财政分配客观规律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
分配关系,从而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
步,加速经济发展。从政策角度来认识,财政政策的理论依据又
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体财政工作方针、原则、制度
和措施的基础。因而,研究财政分配的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理
论意义。第四,我国现代财政理论界各个流派从不同角度对财政
政策理论依据的认识,对于深入研究这一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但是,由于这个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恐怕还难以确认已经得
到了逻辑的、理论的解决。有些观点从某一角度看是合理的,但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又不完全合理;有些观点虽然提出了重要的见
解,但也还需要在理论上得到进一步论证,使之更加充分;有些
观点则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之后,才能证明其是否正确。正因为
这一问题如此重要,所以进一步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经济分配和财政分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分配
首先,不同性质的分配具有不同的分配主体、权力、物质实
体、客体和范围。从整个社会来考察,分配总是指社会在一定时
期内新创造出来的产品或价值,即国民收入的分配。在商品经济
社会,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客观地存在三种不同的分配形式。一是
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以工资形式分配给劳动力所有者;二是国民收
入的另一部分以利润形式分配给生产资料所有者;三是国民收入
的第三部分以税收形式分配给国家主权所有者。三种形式的分配
各有其不同的主体、权力、据以参与分配的物质实体、客体和范
围。工资分配以劳动力所有者为主体,凭借劳动力所有权,以劳
动力所有者拥有的劳动力为物质实体,以社会产品价值中的必要
产品价值为分配客体,以劳动力所有者付出劳动的时间和空间作
为其分配的范围。利润分配是以生产资料所有者为主体,凭借生
产资料所有权,以其所拥有的生产资料为物质实体参与国民收入
的分配,利润分配的客体是社会产品价值中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其分配范围是投入国民收入生产创造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发挥作用
的范围。税收分配即财政分配,则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国家主
权,以国家主权范围内所拥有的、自然界所固有的一切劳动条件
为物质实体,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产品
价值中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其分配范围是国家所拥有的主权
的范围。马克思曾指出“:在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
工资这个公式中,资本、土地和劳动,分别表现为利息(代
替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而利息、地租和工资则是它们各
自的产物,它们的果实。前者是根据,后者是归结;前者是原
因,后者是结果。”可见,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所采取的不同
形式是有不同理论依据的。这里,土地作为土地私有权的物质实
体则产生地租,作为国家主权的物质实体则产生赋税,因而地租
是税收的最原始形态。
其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同的分配主体具有不同的职
能和不同的分配目的。社会再生产是物质资料再生产、劳动力再
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物质资料的简单再生产,要求对
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所消耗的生产资料,在实物形态上得到替换,
在价值形态上得到补偿。物质资料的扩大再生产,则要求有更多
的社会产品转化为生产要素,加入新的生产过程。因此,作为生
产资料所有者,要进行简单再生产,必须把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得
到的不变资本价值,作为补偿基金用于生产资料的实物替换和价
值补偿;而要进行扩大再生产,则必须把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得到
的剩余价值,作为积累基金用于新的投资,投入更多的生产要
素。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其职能是维持简单再生产和进行扩大
再生产,通过投入更多的生产要素,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其目的
则是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劳动力再生产要求劳动力所有者通过
个人消费把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劳动能力重新生产出来,它包
括劳动者自身的维持、劳动技能的积累和传授,以及新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