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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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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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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十四章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2. 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异同

1
一、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特征
1 .概念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的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在遗赠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在遗赠关系中,立遗嘱人称为遗赠人,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
2
依据第16条: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
2 遗赠的法律特征
(1)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的表现:
----遗赠人单方,不需要征得受赠人同意;
---受遗赠人单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接受;
4
(2)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设立遗赠制度的目的,在于给受赠人带来财产利益。
虽然可以附加义务,但所加的负担并不构成遗赠财物的对价。因此,附加的负担并不影响其无偿性。
5
(3)是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因为遗赠人死亡是受赠人取得财产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其死亡,已立了遗嘱,受赠人也不得要求执行。
遗赠人也可以随时解除
6
(4) 标的是遗赠人的遗产或财产权利
标的是遗赠人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债务。
标的只能是财产利益而不能是财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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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
受遗赠权是遗赠人指定的主体(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享有的财产权.
其权利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
(即不能代位继承,但并不影响其代理人代为行使该权利)
------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其受赠权消灭,遗赠不生效;
------明确表示放弃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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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遗嘱人遗赠财产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1)只能处理其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2)为法定继承人中的“双缺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不得以遗赠财产的方式逃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先扣税和债务,再进行遗赠)
4)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9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联系区别
1.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联系与区别
相同点
(1)都是公民采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都是遗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
(3)都可以设定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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