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期股权投资
【专题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的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①资本公积(转让资产或代偿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差额先冲资本公积) ②盈余公积 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当资本公积不够冲时再冲盈余公积,如果仍不够抵最后冲未分配利润) 贷:转让的资产或代偿的负债(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应交营业税
【案例】2014年12月15日甲公司以账面原价800万元、累计摊销200万元、减值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1000万元的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自同一集团内丙公司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率为5%。合并日乙公司账面净资产为700万元。合并当日甲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75万元,盈余公积结存55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
【解析】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420万元(700×60%)
②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 420 资本公积 75 盈余公积 5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累计摊销 2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的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发行股份的面值或新增的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案例】甲、乙、丙三公司同属一个集团,丙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甲企业发行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自丙公司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每股的公允价值为10元。甲公司为此支付给券商8万元的发行费用。合并日乙公司账面净资产总额为1300万元。
【解析】
①发行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1300×60%)780 贷:股本 6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80
②支付发行费用时: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8 贷:银行存款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