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调研报告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以下简称药品“三统一)工作已在全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为了掌握工作的进度,了解取得的成效,摸清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利用3天时间,通过到基层医疗机构实地调查、征求群众患者和义务人员意见、组织各方讨论等方式,对我区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全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基本情况
全区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11家,其中7个乡镇卫生院、1个街道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三统一”政策实施以前,11家医疗机构所需药品全部为自主购进,使用种类也为常规的西成药、中药饮品300种左右。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都能独立设置,配备有1-2名药剂工作人员,均能按照“规范药房”创建要求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记录,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二、药品“三统一”实施情况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要求,我区于2010年3月份启动实施了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全区政府举办的11家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了药品“三统一”工作。区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并进行考核指导。区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制度。通过区政府的支持和相关单位的配合,经过我们和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的努力,5月份药品“三统一”在11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9月份村卫生室也已开始试点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六点:
1、实现了全覆盖。全区政府举办的1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实行了药品“三统一”配送,覆盖率达到了100%。
2、统一了购药渠道。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由咸阳医药工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对我区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配送,从5月份正式开始,配送量逐月提高,截止9月底已全部使用基本药物。
3、基本药品配送比例提高。在配送的过程中,基本药物的使用率逐步的提高,从开始的42%提高到9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的非基本药物已全部下架、封存,不得销售。
4、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基本得到保障。我局积极加强和区药监局及配送企业的联系,及时召开基层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联系会议,督促配送企业加快配送进度,及时有效供应药品。同时,及时上报基层用药增补目录建议,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问题。
5、药价虚高得到基本遏制。基本实现了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销售,药价得到一定的控制,减轻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所需开支的压力。
6、村卫生室开展了“三统一”配送试点。动员村卫生室积极参与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每镇选取3个村卫生室开展试点,探索经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半年来,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都能认真落实这项政策,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市级检查组对我区的工作也进行了充分肯定,表扬我区的药品“三统一”工作走在了全市各县区的前列。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医务工作者、患者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反映,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1、基本药物品种较少。药品实行“三统一”后,配送药品品种和原来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一部分疗效可靠、群众满意的名牌厂家药品没有进入配送范围,存在着群众用药习惯和大夫用药习惯的改变问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