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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的读后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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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的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的读后感1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照旧瑟瑟颤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担当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坚韧地生存。他用卖血来反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毅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须要志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假如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靠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味着一种安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看法,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华蜜感。在成功饭店“一盘炒猪肝,二瓶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意与华蜜。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验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挡不了对他的精神的观赏,观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观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观赏那简洁的欢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有感,那就是满意与欢乐,可以追逐的充溢的满意、欢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的读后感2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如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索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验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究竟算什么?”假如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生气,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美丽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像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得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剧烈地被如此生疏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觉再多一点细微环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觉,太平淡太安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详细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好像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漂亮与价值所在,也觉得详细而充溢的人物当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似乎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由,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的读后感3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验,除了起先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持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挽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觉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起先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终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成功饭店,并温柔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须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摆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呈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接着生存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的读后感4
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宽恕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尽然还是不知道究竟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莫非是因为我看完了冲突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料到巧珍和润叶相像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凄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瓶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领。肯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始终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不遗余力地对待一乐。于情,他赐予了一乐哺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和善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起先,我并不喜爱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更加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须要多大的志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行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终许玉兰被贴“破鞋”_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屈,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情愿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终,又是这个怪异多变的人疯狂地找寻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验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情愿面对自己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情愿英勇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的读后感5
自从完整的看了余华先生的《活着》之后,系统就时时举荐这本书,虽然始终在书架里,但最近才起先仔细地读起它,中间由于未解锁缘由暂停了三五天,说实话这个书名自己不太喜爱,因为乍一看,会让人失掉想要读它的心,觉得故事应当是有些惨痛的!
但怎么说呢,凡事都有利有弊,仅仅一个书名也不例外,的确也是因为题目就是如此直截了当,才不至于让你对于故事情节和结尾太过悲观。
记得故事刚起先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那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几十年的人生都要和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假如知道如此,我想他肯定不会有第一次去卖血时的傲慢感和兴奋。
一起先听说只有卖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许三观也觉得不行思议,但是只是过了不多时间,他就确定他要成为那样被人称为真英雄的人的其中一个,所以他毅然起先了他的卖血生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尽然还要走***才能有机会,果真这个世界上没有简单的事儿,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急。
好在他的第一次是值得的,他有了钱,并且用这些钱娶了媳妇儿,这必需得说说许三观的生活观了,哪怕他是个粗人,但是他有目标、有实现目标的魄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胆识娶到了全镇最美丽的油条西施,即使那个时候油条西施有了心上人,但是许三观谁服了老丈人,所以他胜利了。
生活当然充溢重重挑战,拮据并不是最严峻的,省吃俭用、舍命攒钱十来年才能置办齐全一个家的全部家产,可想而知其中的不易,好在有三个儿子跟在_后面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劲儿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辈子还不清的就是他们的哺育之恩,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养了九年的大儿子尽然是别人的私生子的时候,他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这是人之常情。
人的生气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看法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恒久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育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行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当一乐打人出事之后,许三观当然是很正常的表现,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拿钱,但是当发展到最终,债主把家里都搬空之后,他时隔很久之后去卖了血,不禁有些心疼这个间或会骂脏话的男人,一个家,一个两人舍命维持了十年才算得上过得去的家,一夜之间被搬空了,我想更加空落落的是他的心,所以他不在乎一乐是不是自己的而已,他只在乎要把家里的东西拿回来,我想可能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了,你会说:“管他呢,反正不是你的儿子,东西没了也没关系,反正不是因为你”,但是一个男人、一家之主的担当就是如此,有担当的人只会考虑想不想做,不会去考虑应不应当的问题。
原来感情并不肯定都是靠血缘来维系的,一乐知恩图报,在他心里,他恒久认定许三观是他的亲爹,哪怕从妈妈口里证明了事情的真相,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该做什么,当然这爷俩最终是各种感人肺腑的宣布,之后他们就是亲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渐渐好起来之后,儿女就要各奔东西了,这是每个人长大都必需经验的过程,任谁都无法躲避,为了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父母宁愿少见他们几分钟,就是希望学成归来能够更好的更加许久的在一起。惋惜一乐得了肝炎,二乐工作没着落,许三观起先疯狂卖血,他要救大儿子的命,要挽救二儿子的前途,接连一个月卖了四次血,在去上海的路上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他坚持了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当家里生活已经不须要他靠卖血来维持的时候,许三观——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尽然要再卖一次血,因为是第一次真正自己想去卖血,几十年了,他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但是从来没有为自己过,所以他想实现这个愿望,可是当有人告知他因为太老了不能再卖血的时候他尽然围着大街边走边哭,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想可能是他内心深处无比畏惧死亡的到来吧!
人的一生,几十年,不长不短,要经验的必需经验,不该经验的间或也会经验,但只要心中还抱着希望,日子总归是越过越好的,惟愿我们到老了的时候都不懊悔曾经,也不畏惧最终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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