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隧道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作为本项目米溪梁隧道施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隧道施工,安全第一,凡是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同时,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各隧道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情况,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施工前组织技术攻关,并进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对易发生事故的施工地段,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带袖标有工地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本安全规程,严禁酒后进入隧道,严禁不带安全帽、穿拖鞋进入隧道。
在隧道内施工内有爆破员、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司机、电焊工、砼工,必须持证上岗。
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设施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逐级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认真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按国家文件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到位。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明确责、权、利,严格奖惩措施,并及时兑现。
各单位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保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保用品。
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代,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现场交待清楚。
对所发生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第二章开挖
,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是否牢固,围岩是否稳固,有无危石,如有摇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
,各工序必须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支腿必须稳固,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施工人员应对设备工具作下检查,不合格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气管、风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等,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300m的安全距离外。
遇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照明不足;
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完善处理;
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内不得使用火花起爆,严禁明火点炮。
,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有无残余炸药式雷管;
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