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刑法经济分析初探.doc

格式:doc   大小:15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刑法经济分析初探.doc

上传人:十二官 2022/10/1 文件大小:1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刑法经济分析初探.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刑法经济分析初探 】是由【十二官】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刑法经济分析初探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刑法经济分析初探
摘要:刑法的经济分析具有实证性和科学性的优点,可以在立法和司法中提高法律制度绩效,使刑事法治资源产生最大的效益。我国刑法制度的自身成本、实现成本和机会成本都比较大,应当加以缩减。引入刑法经济分析对我国刑法学的建设和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刑法;经济分析;效率;法律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23(c)--0111--02
刑法的经济分析,就是关于运用微观经济学来探讨、研究刑法理论问题和具体的刑法问题,以实现在刑法成本投入处于最佳的、最小的水平,同时产生最佳的、最大的刑法效益的目的理论。刑法的经济分析方面,其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早期的学者贝卡利亚、边沁、亚当斯密和卡尔马克思等人。波斯纳认为,西方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最早的思想,萌芽于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早期,当时贝卡利亚和边沁的著作中,已隐含着某种刑法的经济分析的理论观点。因为贝卡利亚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了“犯罪与刑罚均衡原理”;而边沁在《立法理论》中的第三卷“刑法典原理”中对有关刑法理论问题的研究,也包含着经济分析的理论色彩。特别是该卷第三部分着重探讨了刑罚问题包括“不应适用之刑”、“罪刑相称”、“关于刑罚之限定性”、“错误之刑或滥用之刑”、“刑罚之选择”等方面,更是直接体现了刑法经济分析的理论。现代意义上的西方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是从二十世纪60年代末才发展起来的。1968年格利贝克尔(GaryBecker)《论犯罪与刑罚:一种经济学研究》一文发表。自此以后出现了大量有关刑法经济分析方面的著作。然而这些论著只是就刑法理论领域中某一种或某一类问题进行了经济分析,不具有系统性。1973年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问世和《刑法的经济理论》一文发表,标志着西方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体系的最终形成。
引入刑法经济分析,对我国刑法学的建设和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有学者认为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和方法,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标准衡量我国现行的刑法。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西方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中关于刑法调控范围应有最高限度的观点,关于最佳刑罚设置的观点,对我国刑事立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另外,我国刑事司法活动往往重视通过定罪量刑对犯罪行为人的惩治打击作用,而对于定罪量刑在社会所产生的利弊得失尤其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考虑不多。也即司法活动只重视定罪量刑对行为人的“一次性结果”,忽视由“一次性结果”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即“二次性结果”。前者只是刑事司法活动的微观结果,而后者却是刑事司法活动在社会范围内所产生的宏观结果。其实,任何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对行为人个人的利害得失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对社会也存在着相当的影响。因为,刑事司法活动的每次裁判都会影响社会上其他成员在将来实施行为时的选择。尤其是司法机关对有关涉及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的裁判,更是直接影响着人们将来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选择。
西方刑法的经济分析的有关理论和观点,对于我们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如何既着重刑事司法裁判的“一次性结果”,又重视其“二次性结果”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对于我们在做出刑事司法裁判时,如何做到尽量地减少行为人、社会所付出的不必要的代价或尽量地增加社会效益,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我国作为一个处于法治完善阶段的大国,对此是应当加以考虑的。而且,有学者进一步认为,在刑法正当性统领之下的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刑法的基本原则,都具有防止刑法被滥用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本身并非是为了刑法经济着想,然而,在客观上和刑法经济倡导和鼓励的节约成本,注重刑法效益的观念相吻合,应当说,刑法正当为刑法经济奠定了基础。
事实上,古今中外,诸多学者都曾基于刑法正当性考虑而提出过“慎刑”、“刑法节俭”、“刑法谦抑”、“刑法的经济性”等思想,认识到刑罚本身是一种必要的“恶”,非迫不得已则尽可能不用。因此,刑法公正和刑法经济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两者都是在对犯罪现象和刑法现象的反思、总结和提炼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正确观念,在其内在精神中有相互支持的一面。刑法公正并不排斥刑法经济,相反刑法经济有利于刑法正当的实现,有利于实现社会公正和法治完善。当代刑事政策的研究揭示要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当代社会遏制犯罪固然离不开刑法,但刑法并非是遏制犯罪的唯一手段,甚至不是主要手段,应当提倡刑法的有限性、最后性和不完整性等观念。惩罚犯罪只是实现法律威慑作用的一种最直接途径和手段,预防犯罪是进一步的任务和目标,而以最小的成本代价使国家、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实际有效的保护才是终极目的。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非犯罪化、轻刑化和非监禁化应该是刑法的发展方向,这表明刑法经济观念和当今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简而言之,刑法的经济分析可以而且应当推动刑事法律制度的现代化。
从具体实践来看,我国刑事惩罚体系中缓刑、减刑和假释明显显示出刑法经济学所追求的经济性和效率性。以缓刑为例,第一,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不执行实刑,缓刑期满,刑罚不再执行,不仅是一种未来利益的诱惑,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利益存在。增强了犯罪分子自我改造的心理动力和压力,使其能以最大热忱在社会上实现自我改造的目标。自愿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改造,尽快地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第二,从国家来说,不执行实刑,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一个罪犯的刑罚执行,涉及到许多方面,要支出相当的费用。监外执行的缓刑,节省费用,对国家是十分有益的。实践也证明,绝大多数罪犯是能够在社会上改造好的。另一方面,由于将一部分社会危害性小的罪犯刑罚放到社会上执行,把资金运用到有益的方面去,可以使之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第三,从社会方面来讲,缓刑可增加社会的责任感,使社会都来关心犯罪分子的改造,既有利于罪犯的自新,也有利于减少新的犯罪。
综上所述,既然刑法经济分析方法有其先进性和科学性,而且在我国刑法中也有一定的应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从方法论的角度进一步发展运用刑法经济分析方法,并且对其进行引进、消化、扬弃和吸收,使之为我所用。换言之,就是通过完善刑法的运行机制,提高刑法的运行效益,保持刑法立法与实施的协调,规范刑法权力运行体系,节约使用有限的刑法资源,加强刑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促进刑法的良性运行。994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