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办企业培训
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国税函[2010]139号
其他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标准: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含新开业: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需提供: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表)2份;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财务负责人跟税务登记时一致);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证及复印件,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需提供: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表)2份;
2、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证及复印件,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含新开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