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保险单(财产1).docx

格式:docx   大小:20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保险单(财产1).docx

上传人:421989820 2022/10/7 文件大小:2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保险单(财产1).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保险单(财产1) 】是由【421989820】上传分享,文档一共【6】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保险单(财产1)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保险单(财产1)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保险单(财产1)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公 司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财 产 保 险 单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被保险人:┌──────────────────────────────────┐│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 │├──────────────────────────────────┤│总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保险财产地址: │├──────────────────────────────────┤│备注: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 于 财 产 保 险 条 款 一, 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 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 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地下发火。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四,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4。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和大气放电造成电气用具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5。凡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财产之自身损失。 6。由于当局命令而焚毁之财产。 7。事故发生而引起生产停顿或营业中断等间接损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暴风雨造成的损毁。 9。其他不属于第三条所承保的灾害或事故引起的损失。 五,赔偿处理 1。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2。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遭受损失财产的保额为限。 3。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损失当时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总额低于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其市价总额高于保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5。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贬值率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修复原状的修配费用。 6。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偿付,其损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7。损失赔偿后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并不退保费。 8。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别家公司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属同一财产,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
失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2。保险财产如有变动(如财产所在地的变动,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额的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销。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仲裁机构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