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离婚协议
男方:AAA
身份证号码: 310115198008134222
住址:aaa
联系电话: 11**********
女方:BBB
身份证号码:310115198008134222
住址:bbb
联系电话:2222222222222
鉴于:
双方于2011年11月11日经合法登记缔结婚姻关系,结婚证号码1234567。
双方于婚后未生育子女。
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及离婚后各自权利、义务分配达成一致。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系自愿离婚,且均已充分的考虑了离婚对双方在身份、财产等方面的影响。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双方同意准备好必备的材料文件,向相关的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户口问题
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男方应当将其在11111房屋内的户口迁移至别处。
财产分割
现金存款
双方确认,男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及现金(已包含其他外币按双方认可的利率计算方法折抵的价值)人民币1000000元,女方名下没有任何银行存款及现金。
双方在此确认上述现金存款,已扣除本协议约定的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清偿的债务。
经协商,双方同意现金及存款,在离婚后全部归女方所有。
如涉及款项支付的,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就现金及存款部分,按前述分配比例完成交付或转账手续。
机动车
双方确认,共同拥有一辆汽车。该车辆的发动机号为11111111,车牌号为222222222,登记在男方名下。
经协商,双方同意这辆车及车牌价值,在离婚后归男方所有。
双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共同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由获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继续偿还车辆贷款。
基于上述机动车的分割方案,男方同意给予对方补偿款人民币2000000元,分2个月支付完毕,每1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2000000元。
如前述车辆暂由按上述分配方案未获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持有或控制,则该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的次日,将机动车及相关所有权证及配套保险等文书一并交给对方。
如需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及相关的保险等过户手续的,则未获得机动车所有权的一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配合对方完成办理。
人身保险
双方确认,将对被保险人为男方的保险合同进行退保,办理退保手续后,女方取得10%的现金价值,剩余部分归男方。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债权债务
双方确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债权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该些债权及收益归男所有。
特殊经济补偿
鉴于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