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古汉语通论(十一)词类活用
汉语中的词是可以分类的,基本上每一个词都可以依据它的语义和语法功能归入相应的词类,比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实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等虚词,这是没有疑义的。然而,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争议,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
一是汉语无词类,代表人物是法国汉学家马伯乐,他认为汉语的词没有形态变化,因而不能划分词类。
二是词无定类,代表人物是马建忠、黎锦熙。马建忠《马氏文通·正名卷》:“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义何如耳。”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文法》中说词性要随词在句子中的位置来确定,叫作“依句辨品,离句无品”。
三是词有定类,类有定词,以陈承泽、王力为代表。陈氏在《国文法草创》中区分了词的“本用”和“活用”,汉语的词可以依据“本用”归类。王力在《关于汉语有无词类的问题》中肯定地说:“如果词类就是词的分类的话,有词就该有词类。”而且,“无论以词汇、语法的范畴为标准,或以单纯的语法范畴为标准,汉语都是有词类的。”他又在《关于词类的划分》一文中提出把概念标准、句法标准、形态标准三者结合起来,按照词汇、语法范畴划分词类。
一、词的本用与活用
在句中显示各种词本来的语法特点,充当各种词本来经常充当的句子成分,并且还是各类词本来的意义,这就是词的本用。
在特定的语言环境里,一个词临时丧失了它本来的语法特点,而具有了他类词的语法特点,充当他类词经常充当的句子成分,并具有他类词的意义,这就是词类活用。
比如:
(1)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2)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二、词类活用与词的兼类
词的兼类是指一个词同时具有两种以上词性的意义,如现代汉语的“锁”和古代汉语的“任”,在“任重道远”中是名词的意义,在“不任受怨”中是动词意义。
一个词活用以后,也产生了一个属于另一词类的意义,这样活用词也有两种以上词性的意义。那么,如何辨别活用词与兼类词呢?
区别兼类词与活用词的方法是:看一个词的两种以上词性的意义是不是本来就具有的(脱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仍然具有),如果两种以上词性的意义都是本来就具有的,这个词就是兼类词;如果两种以上词性的意义中一个是本来就具有的,另一个却是临时具有的(进入具体的句子中具有的),这个词就是活用词。比如:
(1)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三国志·诸葛亮传》)
(2)从左右,皆肘之。(《左传·成公二年》)
三、名词、动词、形容词活用为一般动词
(一)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
名词用如一般动词,就是这个名词不再表示一个人或事物,而是表示主语发出的与这个名词所表人或事物有关的动作行为。
公子怒,欲鞭之。(《左传·僖二十三》)
范增数目项王。(《史记·项羽本纪》)
左右欲刃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战国策·齐策》)
故王不如东苏子,秦必疑齐而不信苏子矣。(史记· 苏秦张仪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