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方案
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5年,我院将试点提前招生。为了切实做好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教试院[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提前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提前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建立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教学系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盛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
副组长:姜进(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利荣(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委书记)
成员:朱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郭福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龚宏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赵国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系主任)
孔德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主任)
戴小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国际商务系主任)
章金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经营管理系主任)
王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投资与保险系主任)
王瑛(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吴慧凤(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副处长)
建立提前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招生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姜进(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龚宏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瑛(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张海燕(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国际商务系副主任)
邵月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党总支副书记)
殷世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经营管理系副主任)
谢朝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投资与保险系主任助理)
董瑞丽(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系副主任)
童春芽(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助理)
陈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副科长)
(三)学院将根据需要成立提前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教学系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提前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系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四)提前招生监督实行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为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规模与范围
(一)提前招生规模控制在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5%以内。
(二)提前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四、招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