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歌咏比赛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爱党、爱国的伟大情感,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弘扬师生爱国精神,激发全体同学建设和谐校园的热情和决心,活跃学校生活。将举办“我爱我的祖国”中学生合唱比赛,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主题
我爱我的祖国(初拟)
二、具体时间安排
1、学歌:4月8日—4月14日
2、初审:4月20日下午
3、再审:4月27日下午
4、抽签:5月6日
5、彩排:5月6日
6、比赛:5月7日
三、地点
小广场
四、参赛要求
每队参赛人数为全班,演唱一首歌曲
五:演唱曲目:
歌唱祖国红旗飘飘让我们荡起双桨
同一首歌青春舞曲我们走在大路上
大海啊,故乡歌声与微笑团结就是力量
六、评分标准:
1、评分原则:评委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个节目进行客观、正确地评价。
2、比赛采取100分制。取平均值,若遇分数相同,评委进行讨论后另议。
3、评比规则:
(1)、精神饱满,富有朝气。服装整齐,上下台迅速、安静、有序;(10分)
(2)、能够有效把握歌唱情绪;(20分)
(3)、具有一定的歌唱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30分)
(4)、指挥动作大方协调,与乐曲情绪相符,整体效果良好;(10分)
(5)、演唱形式丰富,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完整,赋予艺术感染力及艺术创新(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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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八、评委组:政教、音乐教师、家长代表合分员:黄书风
郝胜伟丁四军
九、工作组:现场节目组织:李庆华。会场纪律:各班主任摄影:陈毅超
十、要求:
1、各班服装统一,节目演出时需提前组织学生站好队,按顺序队形上场、下场,不要延误其他节目比赛。
2、各班学生时刻保持赛场纪律、卫生,不准说话,随意走动,不准吃零食。
3、队伍的管理水平及纪律表现都将作为印象分,根据表现在最后得分中进行加减并进行道德风尚奖评比。
4、每个班级将每次的排练进行拍照,存档,汇总后上传,作为花絮在比赛间歇中播放(3月30日之前上传至陈毅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