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聚乙烯瓶检验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聚乙烯瓶进厂检验。
职责
检验员:严格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QC主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材质:由供应商提供材质检验合格报告书。
聚乙烯瓶
外观
用目测法,应为白色瓶,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光洁、平整,无变形和明显擦痕;透明度清晰;无砂眼、油污、气泡;瓶口平整、光滑。
尺寸规格
,取10个瓶检查,-,-,瓶身高度72-74mm,满口容积92-98ml(20℃),重量17-21g。
若任何一项超出2个(≥2)未达到此标准,则判不符合规定。
瓶盖
外观
抽取瓶盖检查。为白色圆形盖,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无裂纹、毛边,无污点、无杂质,与相应瓶子配合性好。
规格尺寸
。取10个瓶检查,~,~,~。
微生物限度:照微生物限度检查SOP(1302·005)检查。
取塑料瓶3个,分别用1/3体积的无菌生理盐水,将盖旋紧,振摇1分钟。将三份生理盐水混合均匀,即为1:1供试液,量取1ml,依法检查,若细菌数≤500个/瓶、霉菌数≤50个/瓶,大肠杆菌、活螨未检出,则判符合规定;若任何一项超出规定,则判不符合规定。
取样
按《物料取样SOP》(1302·001)、GB2828取样检验。
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表如下
检查项目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AQL)
外观质量
一般检查水平Ⅱ
微生物限度
特殊检查水平S-1
编号:B-017
复检周期:第一次复检周期6个月,第二次复检周期6个月。
编制依据
《聚乙烯瓶质量标准》 110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