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CS-2016HW-12A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重招) 项目类别:货物类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后,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跟子包名称必须一致,并与《退保证金说明》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
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投标文件必须按顺序编制页码。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和时间,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我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供应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3
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10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23
第五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7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S-2016HW-12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食品安全与营养公共实训中心设备
1批
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3、在广州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1日9时起至 2016年11月1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9:30时(注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11月2日上午9:30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章小姐、彭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电话:
020-62313760
电话:
020-86383363
传真:
020-62313719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
邮编:
5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