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药品价格管理
13级药事管理
我国药品的定价
药品价格分两种。一个是国家定价。一个是企业自主定价。国家定价药品有它的目录,企业自主定价依据的是成本和市场。
关于药价改革,国家发改委给出的官方表述是,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更细致的内容是,药品被分成5种情况,不同的药有不同的定价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除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还实施政府最高定价外,其他药品都靠市场机制决定:医保药品由医保机构探索合理的价格机制;专利药靠多方谈判;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疫苗等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定价。
我国药品管理现状
2000年,《药品定价办法》的出台,对药品实行3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占77%左右。
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体制。在上述定价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约1900种。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及地方医保增补的药品,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约800种。
药品招标制度
1. 招标以省级为单位进行,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有两个招标项目,包括基药招标和非基药招标2. 招标中介退出省级招标舞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非盈利的政府所有的药品招标采购网上平台3. 明确政府多部门联合的招标工作机构,包括卫生/药监/财政/工商/纠风等众多部门都有专人在招标工作中发挥作用
自从2011年以来,又发生了一件重大的药品招标政策的改革,即对各地的基本药物招标要求采用在安徽试点的双信封评审模式。所谓的双信封评审,就是对所有药品分两个信封进行评审,第一个信封是技术标信封,比拼药品质量/疗效/企业规模/知名度等等,得分高着按录取比例进入第二个信封。第二个信封就是商务标信封,仅进行价格比拚,不考虑第一个信封得分。此举为了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的医院采购价。但是自从2011年以来,众多药企包括社会各界都正在发现,越来越多的后续问题出现了,甚至出现了药价虚低的现象。
吉林省药品价格现状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价格也是百姓关注的焦点。然而看似明码标价的药品,真的就已经做到了实价销售了吗?9日,吉林省物价局公布了一批医药价格信息违法案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明码背后的实价的确值得商榷。
案例一:同种药品医院售价高出药店7倍
同厂家、同规格、同品名,唯一不同的就是价格。
看到这样的事情您第一个反应是什么?不理解?不可能?还是不相信。无论是那种答案,现在可以告诉您,这是真的,这就是发生在你我身边的事实。 2013年9月,长春市李大爷,到吉林省物价局反映情况,称到某医院看病,院方给李大爷共开了三种药,分别是肤痒颗粒、皮肤血清丸、联苯苄唑凝胶,价格共计361元,觉得药品价格很贵,无法承受。随后,李大爷到其他零售药店查价格,发现在其他药店价格合计却是50元左右,价格竟高了7倍还多,价格差距比较大。
案例二:医院明码标价检查费用超出国家定价30元
清清楚楚的价格,稳稳当当的公示,治病救人的医院,当三者结合时,您还会有怀疑吗?
下面这个现实告诉您,怀疑,真的是一种必要的品质。 2013年7月4日,王先生打电话给吉林省物价局反映说:某医院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的收费是100元,感觉比较贵,不知道政府对于这个项目到底定的多少钱。对此,省物价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核查后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王先生所做项目的标准定价应该是70元,医院所收取费用中多出标准30元,属于滥收费。
医药流通不透明零售药店“随意”成医药价格违法根本原因
“目前在全国医药市场上药品品种类繁多,品种多达数十万种,普遍存在着同质、同效产品价格不同,同类产品不同地区价格不同,同类产品不同的经销单位价格不同,同一产品医保招标价高于零售价等问题,我省此类问题同样存在。”针对公布的案例,吉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药品和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商品,属于准公共产品范畴,社会关注度高,其价格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及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和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进行了全面理顺和调整,着重加强药品市场交易价格的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不过,目前,我省医药市场流通环节还存在医疗服务价格不够透明、耗材价格偏高,特别是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价格离散度过大、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