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川区空压机厂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位于东川主城区,交通方便,周边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项目以西凯通路北延线目前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项目以北集义路是东川老城区次干道。
2、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总面积:148亩
容积率:按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及要求,
。
拆迁安置:采取回迁及补偿两种相结合方式。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一穗
联系电话:0871-2121351 0871-2123154
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文件
东政发〔2010〕94号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东川区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委、办、局、中心,再就业特区管委会:
《东川区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试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东川区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试行)
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08〕9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定本政策:
一、改造范围
东川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
二、适用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连片开发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非新增建设用地。优先支持将开发地块建筑面积10%作为廉租房的开发企业。
三、行政事业收费优惠
(一)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省财政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并按城中村占拟开发区块土地面积的比例由区政府专项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助)。
(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开发企业作出缓缴书面承诺后,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三)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对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统一安置的安置房(住宅和非住宅),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项目中开发建设用于销售的商品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
(四)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给予免收。
(五)对城中村改造中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统一安置的安置房(住宅和非住宅),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时房产交易手续费全免。
(六)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新建建筑,在办理房屋产权权属登记时,对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统一安置的安置房(住宅和非住宅),办理新建初始登记时,对1:1置换的普通商品房免收权属登记费,对超出部分给予减半收取。
(七)对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取得的安置房用地,项目改造中的土地登记费全免。但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出售、土地转让交易行为的土地登记按现行政策执行。
(八)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人防工程建设,对拆建部分给予政策优惠。即新建按照新建地面总建筑面积扣除原地面总建筑面积剩余面积的2%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拆建按照拆除不增加原地面面积的1%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对建筑楼层大于10层或基础埋深大于3米的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抗力标准底限配套建设。
(九)对按协议约定按时完成城中村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发企业,且该地块土地依法交易完成并产生土地增值收益不低于80%用于奖励项目开发企业。
四、地方奖补优惠
(一)在城中村改造中,单位和个人因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