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5
文档名称:

荆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doc

格式:doc   页数:2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荆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doc

上传人:lfh2233102 2012/2/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荆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荆卫生函〔2010〕66号
荆州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
随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荆州开发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精神卫生中心:
为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卫办函[2010]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局组织制订了《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精神卫生随访管理方案
抄送:省卫生厅,市民政局
荆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40份
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卫办函[2010]80号)精神,为有效地组织实施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完成本次工作。经研究,成立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精防办公室和应急医疗处置组。
(一)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炎荆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章光斌荆州市卫生局疾控科长
刘波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佘克其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员:张应林荆州市卫生局疾控科副科长
蔡德明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
涂哲明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
胡于泽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所所长
邓小鹏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本市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经费保障等事宜。
(二)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刘波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副组长:蔡德明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涂哲明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成员:彭海燕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刘胜皇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刘磊峰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韩刚亚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聂所成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刘春仙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王应龙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火焰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邓小鹏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本市流调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现场验收、质量评估等。
(三)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主任:蔡德明
成员:邓小鹏邓金梅张莉张晶晶徐慧茹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织相关专业会议和培训,组织人员开展排查和随访的审核、验收、资料汇总与上报,撰写工作总结,处理日常事务。
(四)荆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应急医疗处置组。
组长:蔡德明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组员:聂所成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刘磊峰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王应龙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刘国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火焰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邓小鹏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程闯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钦松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肖寒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闻传毅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
钱兴山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
吴会涛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
彭成国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
张彬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
肖寒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
蔡磊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师
苏俊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师
谢锋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师
工作职责:承担荆州市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工作。
二、工作方法和内容
(一)积极排查,迅速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精神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地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等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随访管理。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精神疾患随访管理。按照《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要求,所有的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开展患者基础管理。在686项目示范区(荆州市沙市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