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文理学院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院督〔2016〕7 号
关于开展本期同行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审核评估和《重庆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重文理院〔2014〕1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在2017年审核评估前全校所有教师课堂教学评估一次,现将本期同行评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估对象
本学期计划25%的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其中包括晋职教师、新进教师、上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级在Ⅱ级以下的教师、学生反映比较多的教师,以及需要连续跟踪的兼职教师等。上学期已经参加课堂教学评估Ⅱ级及以上的教师本期不参加评估。
二、评估小组
以二级督导、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组建若干评估小组,每个小组3-5人,原则上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为组长,学院领导作为成员参与至少一个评估小组。
三、评教原则
。同行教师应本着对学校、同行及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准确对被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同行教师应采取集体听课方式,原则上每次听课人数不应少于2人,每位专家至少听每位应评教师2次课,时间间隔2周以上。
。同行教师听课后应及时与被评教师交流(特别是新进教师),帮助被评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相关要求
《重庆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重文理院〔2014〕1号)的要求,编制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是开展评教的工作策划和依据,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并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四类课程评价标准(附件1)和教师授课情况予以评价,同时应简要点评,为每位被评教师提出改进意见。
,及时与被评教师交流反馈,并认真填写《重庆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附件2)。
、填写好后的评价标准、评价表等资料保存好,待本期评教工作结束后一并整理交各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存档。
五、结果报送
请各学院将参评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汇总(纸质版盖章)后于本学期第
17周交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恪勤楼405),电子版发邮箱jxdudao@。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通识教育课程
学院课程名称授课教师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权重
实际得分
教学目标
课堂教学与课程教学目标的符合度高,对课程教学目标支撑度和实现度高。
5
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
以某学科或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线,贯通不同学科的思想、理论和方法,信息量大,编排合理
20
教学方式
能够灵活采用问题教学法、讨论法和自主学习法等恰当的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启发学生思维
20
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
教学程序设计合理,层次分明,衔接得当;教师积极组织课堂教学,有效进行课堂管理;讲解旁征博引,教与学有机结合,师生有效互动,凸显学生的主体性,课堂教学气氛融洽
30
教师教学基本功
教师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规范、准确,表达清晰流畅,富有感染力;能根据课程的特点与性质,合理选择和熟练运用教具、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板书布局合理,整齐美观
10
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