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是指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的从业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化的管理体系,按照本章的要求编制本机构的工作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利用“自我声明”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遵守从业规范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以提升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对于拟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觉学习和理解该章的要求,并主动参照该从业规范进行机构的运行和管理,以期符合资质认定的要求,为后续取得资质认定奠定基础。
本章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共十一条。主要规定了从业基本规范、独立性规定、管理体系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人员管理、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报告标注、检验检测样品、档案管理、分包、保密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释义】本条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业基本规范的规定。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以及《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二、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受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不得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客观、真实地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不欺诈、不夸大、不偏离,真实守信,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和可追溯。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而言,“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是其从业的基本准则和开展日常工作的准绳。
三、恪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一种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职业规范,是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时应当遵循的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恪守职业道德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优秀组织(或者企业)的重要标准,检验检测机构作为“传递信任”的服务性中介组织,应当在这方面成为表率。随着国家诚信体系的不断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也将逐步建立。今后,资质认定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将记录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从业情况,构建信用档案,并逐步
与工商、税务、金融、司法、公安以及社会其他相关方面进行信用记录的互联互通,形成检验检测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承担社会责任。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具有技术储备且处于中立、公信地位的专业技术组织,除了依法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之外,有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为社会的良性发展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比如:遵纪守法、保护环境、维护人权、社会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劳工准则和劳资关系、职业健康安全、反腐败、慈善事业等,为树立权威、公益的形象奠定基础。
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释义】本条是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独立性、公正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