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十篇).docx

格式:docx   大小:24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十篇).docx

上传人:铜锣1 2022/10/27 文件大小: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十篇).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十篇) 】是由【铜锣1】上传分享,文档一共【6】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十篇)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十篇)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一
下半年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是重中之重。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直接体现是项目推进的质量和速度。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搞好投资项目的综合督查工作,根据近期督查工作的体会及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基本到位的实际,按照下半年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杨波县长的明确要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就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好项目综合督查,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调整督查工作格局,实行面上督查与分片包干相结合,定期督查与跟踪督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两办督查室及原项目督查组负责面上督查,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镇宁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办通字144号)划定的监督范围,分别具体督查监督范围内单位部门涉及的投资项目。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再根据人员特点进行细化,做到督查任务明确、督查对象清楚、督查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面上督查组加强协作沟通,及时掌握、反馈和处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使督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纪工委(监察分局)再在责任区内实行一周一督查,重点项目专人负责,不间断跟踪,全过程督查的工作方式。使专项督查具体化,进一步提高项目推进的速度和质量。
二、调整督查工作方式,实行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办法。
将行政督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优势,制定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推进情况,对象评议,领导考核等”,对督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督查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同时对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制定《项目推进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包括“主要领导重视程度,项目单位具体评议,工作方法实际效果”等内容,实行一周一考核,一月一兑现,一季一总结。对推动项目落实成绩突出,工作确有明显效果的,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直至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努力、不尽责、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通报批评,影响年终,直至行政问责。把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严格考核,考出压力,奖出动力,激出活力。

三、不断完善领导联系与部门负责相结合,推进项目与培养干部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实行县委常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联系领导的项目推进工作情况汇报,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等,通过充分发挥县几大班子领导联系帮扶企业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部门负责的具体落实。
同时将干部培养与项目推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引进好项目是人才,推进项目落实是英才,扶持项目健康成长、发展壮大是雄才的人才观。通过明确后备干部驻点帮扶、在项目挂职锻炼、参加督查、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在项目推进中培养干部,在项目落实中发现干部,在项目成长中用好干部。把项目建设与督查工作作为培训干部、检验干部和发现干部的平台,实现推动工作和培养干部“双赢”。
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二
20某某年是我县实现“争当欠发达县科学发展排头兵”目标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顺利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奋斗目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某某年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全国一流的督查工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和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督查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强力推动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社会民生、治理“懒政”“怠政”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突出重点,推进重要工作落实
1、扎实推进“百项工程”建设。对“百项工程”涉及的153个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和包保领导、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通过网络等形式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通报进展情况,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全面落实重要事项。要把全县重要会议要求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06项重点工作作为全年督查工作的主线,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对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民生事项公开交办,对解决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3、大力治理懒政怠政。加大对科级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在位不谋事、在岗不尽责、有事乱作为、班子不团结、工作落实慢等现象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三、完善机制,提高督查工作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推进新机制,实现督查工作的有序运行。
1、完善督查事项启动机制。对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等)确定的事项、县党政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和重大民生问题,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迅速启动督查程序,登记立项。
2、完善督查事项跟踪机制。督查事项启动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及时向承办单位下发书面《督查通知》、《专项督查通知书》,明确任务要求和办理时限等,通过现场检查、督查调研、电话调度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随时掌握承办单位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反映和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3、完善督查事项办结及退出机制。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及时上报《办结报告》,交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事项,由县督查局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报送情况。凡是未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问题,要责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对于一些因政策因素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须由承办单位向原工作安排机构(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等)专门报告或向主要领导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将书面意见报送县督查局,方可退出督查程序。
4、完善督查事项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能按时完成督查事项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督查事项曲解误办或变通办理的;办理过程中不深入调查研究、弄虚作假、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主办部门不主动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而影响工作的,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