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百姓权益
每年临近年底,各种劳动纠纷的发生率总是比平时高很多,不少劳动者遭遇被欠薪或不给工资,尤其是作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农民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日前,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原告吕某伟诉被告曾某峰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15年,吕某伟受曾某峰的雇佣从事涂料粉刷等工作。施工完毕后,曾某峰于2015年10月19日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吕某伟涂料款5000元,于2015年10月25日还2000元,2015年10月30日付清。此后,曾某峰未按约定还款,经吕某伟多次讨要,曾某峰前后分三次偿还吕某伟共计2500元。后因剩余部分欠款曾某峰未向吕某伟支付,吕某伟诉至涧西区法院。法院裁判结果:判决被告曾某峰支付原告吕某伟拖欠的工资25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曾某峰承担。
案例二:原告王某生、王某霞诉被告张某锋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王某生、王某霞系夫妻关系,2015年10月起,共同受张某锋的雇佣从事水电工等建筑施工工作。施工完毕后,2016年3月1日,张某锋出具欠条一张,。2016年3月12日,被告向二原告偿还欠款500元。剩余部分欠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不给付,引发本案诉讼。法院裁判结果:判决被告张某锋向原告王某生、。
而这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在于2016年11月15日―2017年1月10日开展的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共受理34件,涉及农民工46人,涉案金额41万余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保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活动工作机制。为确保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该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在民三庭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农民工讨薪维权组、农民工返乡创业维权组、“三留守”人员维权组、执行组、宣传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督促落实。
二是全面排查案件,建立案件台账。对2016年以来所有收案再次进行彻底、全面排查,将涉“拖欠农民工工资”“三留守”人员维权、农民工返乡创业维权等案件按民事、刑事、执行案件分别纳入台账。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案件及时结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作为第一责任人,把活动融入年底结案攻坚战,畅通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确保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高速有效运转。院长率先垂范,亲自办案,执行干警日夜攻坚,促进欠薪案件结案目标和全年结案
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是严惩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各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犯罪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严厉制裁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涉农民工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捍卫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