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快仙游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是“三农”工作的客观要求。针对仙游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股份制经营、联合体等。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重要选择。如何加快仙游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本文提出一些看法,供参考。
1 仙游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
仙游县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了《中共仙游县委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等多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至2015年底,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0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7家,市级示范社25家,县级示范社55家;有家庭农场29家,其中省级示范场3家,县级示范场9家,;股份合作农户近1300户,。
在新型经营主体量上发展的同时,仙游县重视质上的提高。全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横向联合、协作和交流,鼓励派员参加农业部、福建省农业厅、经贸厅等单位组织的农超对接、农交会、产品展示会等,引导对外开展产销对接,促进不断发展壮大。仙游县度尾仙溪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只有7户种果大户参加,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现已有社员152户、专业技术人员26人,,仓库600m2,在城区设立营销窗口8个,社员年比周边农民人均增收25%以上。仙游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已在北京、上海、南昌、杭州、宁波、广东、厦门、福州、泉州和莆田等地设立门店,开设直销店(点)22个,门店总面积1850m2,覆盖县级以上城市10个,涉及消费人群150万人,年销售达370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仙游县农业产业化的领头雁,规模化生产的生力军,标准化生产的排头兵。
2 存在问题
个别新型经营主体性质模糊
有的合作社是公司、企业翻牌成立的,出资结构不合理,存在少数人操控倾向;有的农户土地既是合作社的基地,又自己注册成立家庭农场。
运作不规范
大多数的新型经营主体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合作社、股份制企业和联合体没有建账核算,没有按章程办事,没有成员账户,分配不合理,财务不公开。部分家庭农场没有财务记录。
主管不明确
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不完善。一些新型经营主体没有登记,大多数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工商部门注册后没有在农业、税务等部门备案和登记,处于失管状态。有关部门对不运作和不规范的新型经营主体没有管理职能,难以处置;个别解散注销的新型经营主体没有财务清算,没有登记报备。进入农业部门名录的新型经营主体比例不足30%。
扶持政策难落实
农业部等国家9部委《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给予用地用水用电支持”、“农民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的用水用电及本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