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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企业固定财产管理标准
目的
为增强固定财产管理,掌握固定财产的组成与使用状况,更好的保留和利用固定财产,实现固定财产的保值和增值,特拟订本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固定财产管理的职责、财产的购买查收、核算、调拨与转移、报废处理、闲置财产管理、租借及销售财产管理、固定财产清点、固定财产抽查、台账管理、查核及处分等内容。
术语及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指为生产商品、供给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拥有的,使用寿命超出一年且单位价值在
1000元以上的房子建筑物、机器、办公、运输工具以及其余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施、器
具、工具等。
,
我企业详细履行以下表:
固定财产分类
折旧年限
固定财产分类
折旧年限
生产厂房
30
其余设施
10
建筑物及其隶属物
30
骨干管(管网)
30
机器设施
10
储气罐
10
电气设施
10
贮备站气柜
25
电动工具设施
10
运输设施
8
空气压缩机设施
10
文化办公设施
5
调压设施
10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头设施
5
各种型固定财产所含明细财产以下表
:
类又名称
分类明细
类又名称
分类明细
生产厂房
生产用房
其余设施
检漏仪、报警器、计量用具
等其余生产设施等
.
适用文档
办公楼、道路、围墙、水
建筑物及其隶属物
池、网架、设施棚、库房
骨干管
燃气管网
等
机器设施
球阀、焊机、施工机器、
储气罐
加气机等
电气设施
发电机、配电柜、电梯等
贮备站气柜
电动工具设施
电锤、套丝机等
运输设施
车辆
空气压缩机设施
压缩机、变压器等
文化办公设施
空调、电视、音响、照相机、
摄像器械、办公家具等
调压设施
调压器、调压站等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头设
计算机、投影仪及其外头设
备
备、抄表机等
工程管理部、安所有、总工室、行政事务部、信息管理部、物质供给部等财产管理部门,
职责
,推行固定财产归口管理,增强对固定财产的维修与保
养,按固定财产的类型确立财产主管部门分工以下:
工程管理部负责骨干管(管网)财产的管理。
安所有负责槽车、机器设施、电气设施、电动工具设施、空气压缩机设施、调压设施
及其余设施类等固定财产的管理。
总工室负责其余设施中的计量、检测设施等固定财产的管理。
行政事务部负责生产厂房、建筑物及其隶属物、运输设施(包含槽车牵引装置)、文
化办公设施类中空调、电视及办公家具等固定财产的管理。
信息管理部负责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头设施、文化办公设施类中照相机、摄像机、智能
装订机、精细空调等固定财产的管理。
财务部负责固定财产的价值管理,依据固定财产的增减改动(购买、报废、盘盈、盘
亏、毁损等)实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办理。
物质供给部负责报废固定财产的实物处理工作。
负责拟订归口财产管理细则与查核体制。
负责年度固定财产购买及设施更新计划的编制。
负责审查固定财产的查收、调拨、租借、报废等事项。
负责电子财产卡片的成立、财产领用单及财产标签的打印和电子财产台帐的管理。
负责固定财产的实物看管,按期抽查各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工作。
负责归口固定财产的年度清点工作,编制财产清点报告。
.
适用文档
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财产管理工作,包含固定财产的查收、保留、平时保护及维修。
各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的财产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须上报财产主管部门,若有变
更应实时通知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单保存财产主管部门。
实时更新固定财产管理系统电子台帐,并保证财产标签的完好。
每季度展开本部门固定财产自查,配合企业组织的年度财产清点及抽查,填写财产清
查表,上报财产主管部门审查存案,做到帐、标签、实物符合。
管理内容与要求
采买类固定财产原则上由各财产主管部门一致购买、查收,特别状况经财产主管部门
赞同后可由需求部门自行采买,领用时财产主管部门在固定财产管理系统中成立《财产卡
片》、打印《财产领用单》及《固定财产标签》,使用部门及财产主管部门在《财产领用单》
上署名确认。采买部门携财产发票、审批单、《财产卡片》、《财产领用单》等到财务部办理
入账手续。使用部门依据《财产卡片》完美财产电子台账,保护使用人、寄存地址等有关信
息,并在固定财产的明显地点张贴财产标签,注明财产名称、财产型号、财产编码。
新建、改扩建在建工程形成的固定财产,在财产完工查收后一个月内,财产主管部门
编制财产转固明细表,提交《在建工程转固》报告审批流程,财产主管部门依据财产的分类
在固定财产管理系统中成立《财产卡片》,财务部结转固定财产。使用部门依据《财产卡片》
完美财产电子台账,在固定财产(管网除外)的明显地点张贴标签。
固定财产的计价依据会计政策及准则履行。
,若会计政策改正,确需改正固定财产使用
年限的,由财务部门一致改正。
(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5%计算。当月增添的固定财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财产当月照提折旧。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新购买的固定财产年折旧额=原值*(1-5%)/估计可使用年限;
因为财产评估或使用年限改正需调整折旧额,固定财产年折旧额=(固定财产净值-
净残值)/节余可使用年限。
固定财产的调拨与转移由财产主管部门一致管理,凡列入企业的固定财产未经财产主
管部门赞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调拨、转移、借出和销售。
各部门固定财产调拨与转移时,由调出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间调拨由财产主管部门
在固定财产管理系统中填写《固定财产转移单》;部门内部调拨(客户服务部、车用气、调
.
适用文档
度中心、管网运转部等),由调出部门在固定财产管理系统中填写《固定财产转移单》,提交财产主管部门审查后办理正式移交锋续。《固定财产转移单》须经调出、调入单位领导及经
办人署名确认后,凭转移单办理实物财产的交接。财产主管部门在财产调拨当月将《固定财产转移单》报财务部进行账目调整。
、离职及调换时不得带走原使用财产,须按人力资源部的《岗位改动工作交接表》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并经财产主管部门署名,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当月应实时登记台账记录,改正使用人。
拟报废财产由使用部门在固定财产管理系统中申请“财产退出”,填写《财产退出单》,
供给报废凭证,由财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技术判定。
财产主管部门经过OA提交《固定财产报废》报告审批流程,依据受权制度进行审批。
报废财产实物处理前临时由财产使用部门寄存管理,处理时依据报废财产清单移交处
置,移交与接收两方署名确认处理财产明细无误。
固定财产报废处理审批达成后交由物质供给部集中处理,每半年集中清理一次,按规
定程序达成报废财产实物的清理,7月前达成财产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送财务部,财务部8
月尾前达成账务办理。
,将闲置财产台账报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主管部门
实时协调闲置财产的再利用。
出租固定财产由财产主管部门列明出租清单,经地区企业分管副总审查后,财产主管
部门签署租借合同。租出的固定财产使用状况由财产主管部门负责监察,并按租借合同实时
收取租金缴存企业账户并通知财务部开具同样金额的发票办理入账手续。合同期满后,财产
主管部门负责回收租出的固定财产。
固定财产价值达到或超出100万元对出门售的,应参照《国有产权管理方法》审批流
程审批达成后进场交易。波及燃气企业内部的固定财产销售,确需在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
业之间协议转让的,也应参照《国有产权管理方法》审批流程进行审批。除此以外的固定资
产销售由财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依据企业受权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后进行销售。
固定财产价值指账面原值/净值/评估值。此中,房子及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矿业权等财产合用评估值;大型机组及成套设施、灵活车等财产合用账面净值;
债权等财产合用账面原值本息之和。
未经财产主管部门赞同,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固定财产转移及处理。
依据《燃气行业分册》规定,企业各固定财产主管部门每年展开一次归口固定财产清
.
适用文档
查,对固定财产实物进行清点,出具固定财产清点报告,反应企业固定财产真切状况。财务
部作为固定财产核算部门,配合供给固定财产清点财务数据的同时,每年依据各固定财产主
管部门清点结果展开一次固定财产抽查。
固定财产清点及抽查程序
每年下半年,各固定财产主管部门下发“固定财产清点通知”,明确清点职责、时
间安排、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
固定财产使用部门依据“固定财产清点通知”先前进行自查,填报《固定财产清点
表》,经清点人、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署名确认后上报财产主管部门。
各固定财产主管部门审查财产使用部门上报的《固定财产清点表》,并对各部门固
定财产进行清点,出具归口管理的《固定财产清点报告》,提交本单位负责人及地区企业分
管副总审批,同时抄送地区企业财务负责人。
每年上半年,财务部依据各固定财产主管部门前一年的固定财产清点结果,展开对
财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财产抽查,出具《固定财产抽查报告》,提交管理层批阅。
固定财产清点及抽查中如出现财产盘亏、毁损、盘盈等状况,由财产主管部门敦促
使用部门查找原由,并依据企业《受权管理制度》提交OA报告审批。
固定财产盘亏责任部门应出具盘亏财产状况说明,并实时上报财产主管部门,经资
产主管部门审查认定责任后出具办理建议。
财产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须成立固定财产管理系统中的电子台帐,并与账、卡、物保
持一致。
固定财产管理系统电子台帐内容包含财产编号、财产名称、财产类型、财产型号、数
量、启用日期、使用部门、使用地址、使用人(责任人)、财产使用状况、备注等信息。
固定财产发生购买、调拨、报废、封存、盘盈、盘亏、使用人改正等状况时,在各项
手续办理完成3日内更新固定财产管理系统电子台帐内容。
查核与处分
。
财产使用部门如出现因管理不善或其余原由造成的账实不符、盘亏等问题,由责任部
门依据盘亏财产净值全额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从责任部门当月绩效薪资中扣除,并处盘亏资
产净值10%的罚金。
如后期责任部门找回实物或供给确实凭证证明盘亏与其管理没关,则由责任部门提交
书面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署名确认后可在当月返还所扣的绩效薪资,但10%的罚
金部分不予退还,作为企业查找清点差别所投入人力、物力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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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文档
报告和记录
本管理活动中生成的《财产卡片》、《财产领用单》、《固定财产转移单》、《固定财产退出单》、《固定财产处理审批单》、《固定财产清点表》、《固定财产清点报告》、《固定财产抽查报告》,由各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分类保留,任何人不得任意销毁或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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