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
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二 0 一年月日
甲方: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第一条总则
、词语涵义。代理合同文本,其用词用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平均底价: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销售的代理房屋最低平均销售单价。
、单套底价: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房屋的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表)。
、合同单价:购房者为购买代理房屋而签订的各销售(预售/现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
、代销总价:合同单价乘以相应成功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乘积之和。
、甲方系《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唯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地块,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
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按房地产交易中
心出具的暂测面积为准进行结算。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包括编号为: 的房
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诺上述文件
真实、合法、有效。
、甲乙双方同意,下列条件是本合同的基础条件:
、本项目上的抵押权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
、本项目房屋每套可售建筑面积以预售许可证所附的预测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负责取得政府部门确认的暂测报告以及预售许可证。
、本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销售代理、代销价格、代理费
、代理房屋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中全部可售代理房屋,建筑面积为平
方米。具体代理房屋清单应在开盘前一个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代销价格(平均底价、单套底价)
、甲乙双方在开盘前一个月协商,书面确认本项目各类房屋的平均底价。乙方根据相应的
平均底价制定相对的单套底价,开盘之前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可在单套底价或者以上
销售代理房屋。
、前期服务费
、前期服务费指自本合同生效当月至本项目开盘当月(含开盘月)止,乙方向甲方提供售
前咨询、策划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一所列内容根据
具体工作进展和研究可能有所不同,仅供参考,服务内容以乙方最终提交的报告为准。若
本项目未能如期开盘,甲乙双方就前期服务费另行书面协商。
、付款方式:甲方于每月 5 日(遇法定假日提前或顺延一天)前按每月人民币元
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费。
、代理佣金: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代销总价的%。
第三条代理期限、开盘条件
、代理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程营销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时止。
、代理期限结束时,甲乙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
约权。
、开盘条件
、甲方已取得代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已完成全部网上申请手续(包括取得网上交易密码),
将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