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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金融法本章主要内容1金融法基本理论2中央银行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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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金融法本章主要内容1金融法基本理论2中央银行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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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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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 美、日、欧合压人民币升值
据2005年6月13日《参考消息》的头版新闻报道:“美日欧合压人民币升值”。其中,日本《产经新闻》6月12日的报道称:11日闭幕的八国集团财长会议上,日美欧就敦促人民币升值达成了一致,对中国的“包围圈”越收越紧。中国政府仍然坚持不屈服于外部压力的态度,但随着7月八国集团领导人会议的来临,相关形势有可能再度紧张。美国要求中国“半年之内实施改革”,表现出了强硬态度,相比之下日、欧采取了比较冷静的态度。
美、日、欧合压人民币升值
不过,此前日本一直表示尊重中国的自主性对应措施,但现在也开始要求人民币尽早升值。日本态度改变的原因是,围绕升值时期的“形式上的议论”如果长期持续,观望升值的投机资金就会加速涌入,进而很可能使中国国内通货膨胀加剧。但如果中国经济衰退,把对华出口作为景气火车头的日本经济也很难不受到伤害。中国方面已经否认会很快实施人民币升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现阶段尝试进行人民币改革不是好事”。
二、金融的本质与作用
1、金融的本质
金融是信用交易制度化的产物,是由不同的产权主体,在信任和约束基础上,通过信用工具,将分散的资金集中有偿使用,以化解货币收支失衡的矛盾,实现“规模经济”的效益。
2、金融的功能
(1)货币供应功能:央行
(2)资本形成功能:直接金融、间接金融
(3)支付服务功能:结算
(4)风险转移功能:期货、金融衍生品
(5)市场约束功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6)资源配置功能:利率
(7)宏观调控功能: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
三、金融体系
1、金融工具
2、金融机构:调控、监管、交易类
3、金融市场:范围、期限、对象、交割
4、金融制度
四、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金融交易关系:间接、直接、中介服务
2、金融监管关系:货币流通、金融主体、金融行为和金融市场
3、金融调控关系:通过调控金融变量,实现币值稳定。
第二节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一、概述
1、概念:中央银行是指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和控制全国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依法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2、中央银行的形成与发展
(1)货币发行问题
(2)政府融资问题
(3)票据交换和最后贷款人问题
(4)金融调控和监管问题
3、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的银行
(2)政府的银行
(3)银行的银行
(4)调控的银行
(5)监管的银行
(6)服务的银行
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1、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
双重属性:特殊的国家机关、特殊的金融机构
2、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含义:独立于政府
(2)根据:货币稳定的需要;货币特殊运动规律的需要;货币政策与政府其他政策的冲突。
(3)表现
第一,明确央行不属于政府或者财政部;
第二,限制或排除政府对央行决策的干扰和影响
第三,限制政府向央行借款
(4)央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要承担与政府总体经济政策保持一致的义务。
三、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目标模式
1、单一:货币稳定
2、双重:兼顾货币稳定和经济增长
3、多重:货币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收支平衡
关于单一目标模式:
(1)“单一”的涵义:强调的是货币稳定的绝对有限性和不可侵犯性,而不是说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不考虑其他方面。
(2)单一货币政策的表述方式
第一,简单表述为“保持货币稳定”或“保持物价稳定”
第二,“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
(3)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
“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单一还是双重?
四、中国人民银行
(一)我国的中央银行和中央银行立法
1953-1979,担任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
1979-1983,主要商业职能被分解出去,但仍兼办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
1984开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办理工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
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
19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
2003年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分离日常业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