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泰州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第35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充分体现政府办医院的公益性质和承担的社会职能,提倡公平医疗,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保等困难群体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工作。为此,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惠民医疗服务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及卫生系统全体职工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保等困难群体健康的关心和爱护。开展惠民医疗服务,本着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受益,医院能够承受得起的原则,尽可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保等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促进惠民医疗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目标任务
惠民医疗服务以现有各级各类政府办医疗机构为平台,组成惠民医疗网络,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对
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对低保等困难群体实行部分收费减、免等医疗救助。
三、内容与方法
(一)建立健全惠民医疗机构。各市(区)确立一所政府办医疗机构作为本地的惠民医院,主要负责对本地的低保等困难群体的惠民医疗服务。二级以上政府办医院要设立一个惠民病区,病床数量不少于30张(中医院不少于15张),同时要设立惠民门诊,组织各科专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惠民义诊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开展经常性的惠民医疗服务活动。
(二)对低保等特殊人群实行减免优惠政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区低保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实行减免优惠政策的通知》的精神,对经民政、劳保、工会等部门确认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家庭成员等特殊人群实行门诊、住院就诊费用的减免,主要是“五免、五减半、两优惠”。五免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免收门诊一般检查治疗费,免收住院诊查费,免收住院护理费;五减半即:床位费减免50%(特需病房除外),检验费减免50%(包括门急诊和住院),住院一般检查治疗费减免50%,手术治疗费减免50%(包括门急诊和住院),X线检查费减免50%(包括门急诊和住院);两优惠即:大型医用设备包括CT、MRI、B超检查费优惠20%,门急诊和住院药费(医保用药甲、乙类目录以内的品种)优惠10%。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减免优惠对象,发生门诊费用时,实行与门诊费用相关的“三免三减半两优惠”,发生住院费用时,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金额减免30%。
(三)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7年,海陵、高港和开发区要建成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靖江、泰兴、姜堰、兴化根据城市人口分布情况各建成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形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按照省、市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要求,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加大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按城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10元的标准预算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同时要确保服务质量,规范和逐步降低服务价格,完善“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真正意义的惠民医疗机构,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真正享受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