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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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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8888u 2012/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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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福建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8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会议精神,为保障我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的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中医药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已颁布实施的中医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体部署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省级中医院管理部门
成立福建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组织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研究工作。
(二)设区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负责对辖区内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配合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研究工作。
(三)试点医院、试点科室
各试点医院应成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试点专业科室、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试点工作机制,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试点科室开展工作。
各试点医院试点科室成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的实施和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在试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科相关试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组织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并根据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定期向省
卫生厅中医处和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试点范围
试点单位为我省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建设单位和成员单位的7家医院16个科室,试点病种为17个病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
1. 福建省卫生厅印发福建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试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2. 成立福建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
3. 试点医院和试点科室成立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联络工作。联络员名单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
4. 试点医院和试点科室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