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仙游县教育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县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就做好我县教育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对象
全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三、评议内容
评议县教育行政部门政风的内容主要是: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行业良好形象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认真解决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整改结果;是否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是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是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等;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评议中小学校行风的内容主要是: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状况。重点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的政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只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取消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继续执行“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规范学校培优补差,严禁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补课收费。
四、方法与步骤
2009年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步骤并予以实施。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
(一)工作准备(7月份)
1、成立工作机构人员。各学校都要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办公室。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具体抓;负责纪检监察的同志配合抓,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2、制定实施方案。各参评单位一要结合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业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于8月25日前报县教育局行评办;二要制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可行性的措施,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3、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
(二)宣传教育(7月中旬至12月)
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把思想作风教育和政风行风教育贯穿于全过程,要根据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并联系教育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学校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查纠整治(8月上旬至12月上旬)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始终坚持“查、纠、评、建”并举的方针,以查为切入点,纠为着力点,评为推动力,建为促发展,正确运用民主评议的方式和长效机制,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推进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1、查找问题
(1)县教育局行评办将不定期组织评议监督员深入中小学校,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广泛了解和征求本单位政风、学校行风建设尤其是机关工作作风、效能、招生、收费、师德师风等情况,并提出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严厉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针对教育收费检查和行风评议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由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调查组,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违纪违规乱收费的学校,严肃处理一批违纪违规责任人,并对被查的乱收费学校实施重点监控。被列入重点监控的学校,未经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领导小组整改验收,不得评先评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