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预算分配公平公正,实现预算管理公开透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预算项目支出管理的特点和规律,理顺项目定额标准管理体制、创新项目定额标准管理机制、完善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制度,大力推进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定额标准在预算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项目定额标准体系是由各类标准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要统筹考虑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各方面因素,优化标准体系整体结构,确保项目定额标准与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之间的相互衔接,确保项目定额标准之间的相互衔接,发挥标准体系的整体功能。综合考虑各部门业务规模、预算级次、职能活动、管理水平等情况,合理划分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步骤,分步实施。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紧紧围绕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对理论研究、标准编制和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紧迫需求,设置一系列重点任务,研制一批关键环节的重要标准,形成一套保证标准体系有效实施的管理文件,实现规划科学、计划合理、重点先行的工作要求。
紧扣需求,务求实效。结合国情,从预算管理和深化预算改革的实际需要出发,务求经济合理、易于实施、行之有效,保证定额标准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提高定额标准管理的可操作性,实现定额标准制定、实施、完善的良性循环。
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在保证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发挥效能的前提下,清理现有定额标准和在研定额标准项目,构建点面结合、层次明晰、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定额标准体系框架,规划必要急需的定额标准项目,控制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模。
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明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加强协调合作,相互积极配合,加强政策衔接、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形成合力,确保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序、高效和整体推进。
(三)建设目标。
通过推进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中央本级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形成项目定额标准的有效运行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水平。
二、建设任务
(一)研制项目定额标准体系。
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是项目定额标准管理的核心。由财政部标准和部门内部标准组成。财政部标准是指由财政部(或会同中央部门)发布或认可,作为预算编报、审核和安排依据的项目定额标准;部门内部标准是指由中央部门自行发布、作为部门内部申报、审核依据的项目定额标准。从适用范围角度考虑,财政部标准又由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组成。通用定额标准是适用于所有或大多数中央部门的、共性的项目定额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专用定额标准是适用于特定部门或特定项目的定额标准,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专用定额标准要与通用定额标准相衔接,既可以通过附加部门属性,将通用定额标准直接细化为专用定额标准,还可以根据部门核心职能活动,对通用定额标准进行排列组合,形成与各部门职能活动直接对应的专用定额标准。中央本级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如下图所示。
中央本级项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