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济南市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装备结构的优化调整,改善农民生产条件,2011年我市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以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为宗旨;以增加农机装备总量、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突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农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主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
(三)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补贴资金规模
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含高新区)。补贴资金控制规模主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资金控制规模(具体安排见附件)。
五、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按照中央、省里确定补贴的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0个小类166个品目机具,为我市补贴机具的种类。具体补贴机具类型、补贴额度按照《山东省2011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执行。
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和抗旱农机具要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应补尽补。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只可使用省以下地方资金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机具补贴价格严格按照《山东省2011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补贴价格执行。各县(市)区还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补贴农机具实行产地差别对待的政策。允许农民市域内跨县购买农业机械。
六、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申报2011年具体补贴资金额度。
(二)资金分配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县(市)区农作物种植面积、农机化装备水平、农民购机需求、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等因素,申报2011年补贴资金额度。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根据省里分配给我市补贴资金规模和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申请和区域差别,确定并下达各县(市)区补贴资金控制额度。
(三)制定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制定《济南市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机办、省财政厅备案,并制定《济南市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据此编制本地的《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