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站前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营站政发2007[20]号
各直属单位、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全区校园周边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站前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松立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解志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庆文区政府副区长
关昌志区政府副区长、站前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田晋祥区政府副秘书长、区财政局局长
乔显禄区教文体局局长
任长胜区卫生局局长
赵焕发区安监局局长
翟忠满区综治办主任
于群区城建环保局局长
张满勤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白小平站前公安分局副局长
于泳站前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赵明源工商局站前分局副局长
二、整治范围
根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范围包括:
1、取缔清理和整顿校园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场所。
2、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以校园门口半径200米设立道路交通标识、设置标线,以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3、在校园周边安排治安信息员,在公共场所建立治安信息联络点。逐步形成多层次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为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做好准备。
三、具体分工
1、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查处各类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流动摊点、及小饭桌
。
3、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区的统一行动,在审批营业执照过程中,对学校周边的商业网点要严格把关,定期对营业范围进行检查,对发现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业户要坚决予以取缔。
4、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图书音像摊点的检查力度,发现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要及时查抄。从而,净化文化市场。
5、城建部门要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6、交(巡)警大队应保证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对在校门200米以内出现的乱停、乱放等违规现象及时查处。
7、综治部门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8、教育部门要做好区域内各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主管领导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强化学校的内部管理,健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3月20日到
4月15日为发动、部署阶段。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到4月25日为自查与集中整治阶段。第三阶段:从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