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的实效性,根据2009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制定《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以下简称“双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国家工商总局党组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为指导,以省局确定的“双风险”先行试点单位每个岗位为工作对象,加强调研,深化认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创造出一套具有辽宁工商机关特点的“双风险”防范管理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供示范。
二、试点内容和方法步骤
“双风险”试点工作以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根据试点单位及工作人员所履行的行政职能和岗位职责的不同,分别以行政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案件查处权、人事管理权、财物调控权为主要内容,按照五个阶段开展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明确任务(6月10日—6月20日)
一是省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由各试点单位工作骨干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全面领会本《方案》的精神实质,认真研究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及相应对策。二是试点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双风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流程、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三是要在省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适时召开不同类别的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四是要针对党员干部对“双风险”防范管理认识不清、具体职能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有难度等问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纪条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岗位业务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责任。
第二阶段:围绕职责,搞好排查(6月21日—7月5日)
一是风险点的排查要紧紧围绕每个岗位的职责、每项工作的程序、特别是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来展开。在廉政风险方面,要突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工商所所长。在监管风险方面,要突出具有行政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案件查处权、人事管理权、财物资源调控权的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二是风险点的排查要充分借鉴历年来的经验教训,依据部门的行政职能和每个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认真查找因
“廉政意识缺失”和“监管职责缺失”而导致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三是排查的方法要灵活多样,尺度要从严掌握。通过自己找、相互查、领导帮、上级审等不同方式,既排查个人的,又排查本单位、本部门的。四是在认真排查和仔细筛选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各类风险点进行详细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大体分为3—5级,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暂不作统一要求。五是风险点确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风险点的排查,既要立足于自检自查,也要注意向群众集思广益,最终由上一级主管机关把关确认。
第三阶段:确立制度,强化措施(7月6日—7月20日)
针对排查出来的不同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围绕机制制度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