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推进网吧连锁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改善网吧市场结构,规范网吧市场秩序,推进网吧市场连锁发展,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09]35号)和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网吧管理推进网吧连锁的通知》(浙文市[2010]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完善网吧连锁企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推进网吧连锁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暂停单体网吧审批。加强对现有网吧存量的改造和提升,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扶持,使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的网吧较快地成为市场主导,进一步提升网吧经营管理水平,优化网吧市场结构布局,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连锁认定
(一)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标准
在我省申请认定为网吧连锁企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以分公司形式全额投资设立的直营门店在省内不少于5家,门店计算机平均台数不少于100台;
3、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其中:
网吧连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与直营门店的法定代表人一致;网吧连锁企业总部和直营门店的财务统一管理,直营门店的所有账目并入总部,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由总部统一核算;网吧连锁企业的计算机管理软件能实现远程管理(含视频监控)门店经营情况;
4、所有直营门店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受过文化、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二)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申报材料
在我省申请认定为网吧连锁企业的,须当提交下列材料:
1、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4、网吧连锁企业投资直营门店证明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
5、直营门店相关材料:名单列表、各门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6、连锁经营规范制度:统一的形象标识(附各门店实景照片);统一的服务规范;统一的财务制度;统一的计算机远程管理,具备可联网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软件(含视频监控)的说明文档、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等资料;
7、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未受过文化、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8、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9、企业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三)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程序
在我省申请认定网吧连锁企业的,我厅委托申请企业总部所在地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部分需要现场勘察核验的内容进行实地察看。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与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我厅。
我厅经复核审查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完成认定工作,报文化部备案。对通过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颁发认定文书,并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告。
目前我省已设立的连锁网吧经营单位,申请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