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起由我局代征全市的残保金。为全面营造帮困助残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各届和广大纳税人对我局代征残保金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确保各项代征工作扎实稳妥地全面推进,圆满完成代征任务,现就有关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配套措施和推动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同致富奔小康、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关系到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民心工程”。在全面推动代征工作的过程中,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依据,以“帮困助残奉献爱心”为主题,坚持“造势+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为代征工作的全面展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三)全市推行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步骤。
(四)《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及《细则》的有关内容。
(五)《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如代征的组织机构、代征范围和对象、代征标准、代征时间、代征工作流程等。
(六)《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款申请审批办法》的具体内容。
(七)配合残联深入宣传帮困助残、残疾人自强不息等相关内容,激发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八)对中央企业、事业单位,中央和地方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三资企业等,要作为重点,加强宣传。
三、宣传步骤和市局主要活动安排
根据代征残疾保障金工作实施的进度安排,宣传工作拟分四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6月25日至7月10日,宣传文字材料准备。
主要准备以下材料:
(县)两级宣传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7月11日至8月底,代征工作推开前的宣传。以宣传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的重大意义和代征工作实施步骤为重点,同时配合残联搞好帮困助残、残疾人自强自立先进人物、事迹等内容的宣传,为代征工作的推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在北京电视台预先播出。
、北京城市广播、TAX861网、首都之窗和《北京地税公告栏》、公交车多媒体显示屏等上播出告知性公益广告。(拟连续播放一个半月)。
。
,在残联审批的同时,随审批件一同附送纳税人;并在我局所有申报厅摆放有关宣传材料。
《税务周刊》栏目制作《帮困助残,奉献爱心》系列节目。
6. 8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在报纸、地税网站上刊登通告。
《北京热线》栏目,制作1-2期专题节目----《帮困助残,奉献爱心》(约50分钟),现场介绍有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