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汉语言文学专业《美学》实践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一、考核目的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美学自学考试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存在论为哲学基础,以审美活动为出发点和主要研究对象”;要求学生“能用所学的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审美现象,从美学的角度认识文学艺术活动”;“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自学考试者系统的学习美学理论的基础知识,培养和提高应用美学理论进行审美鉴赏与艺术创造的能力”。安排本门课程实践考核环节,就是适应本门课程的特点,引导并指导考生在现实生活、特别是文艺领域提升审美能力,养成高雅的审美情趣,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角度达到本门课程的学习目的。
二、考核内容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美学自学考试大纲》和实践性考核的目的要求,选择朱立元主编的《美学》教材7章31节中的以下章节作为实践性考核的重点:
第三章第三节优美与崇高
第四节悲剧与喜剧
第五节丑和荒诞
第五章第二节艺术品的层次结构
第三节艺术品:创作意象世界
第四节意境
第六章第三节艺术的创造力与艺术技巧
第四节艺术的形态
第五节艺术意象的接受和重建
第七章第二节美育的内涵
第三节美育的特点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
开卷笔试。试卷提供一件文艺作品。考生可携带朱立元的《美学》教材,运用教材所阐释的理论观点,按要求完成对文艺作品的分析,在2个小时时间内完成一篇800字的鉴赏短文。
四、本方案适用于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代码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段,电大方向,专业代码050105)、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50113)三个专业。